(三)公债
★民六电灯公债九十五万
★民七二百万
★允日人合办水口山铅矿
1[1].衡阳电灯公司借款,系于民国六年成立,债权者中日兴业会社,债额八万元。
2.湘潭电灯公司借款,系于民国六年成立,债权者中日兴业会社,债额十五万元。
3.谭浩明借款,系于民国七年入湘时,向日本银行团借债二百万元,利息七厘,实收九四。特别条件,允日本人合办湖南水口山锑矿[2]。
4.粤汉铁路借款,详前湖北省志及后交通节铁路项下。
[1] 原文作(一),因与前文目次冲突,径改,下同。
[2] 锑矿,应为“铅矿”,一是眉批为“铅矿”,二是水口山以铅锌名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