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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文系年补考 第五届柳宗元国际学术研讨会诗文集 加入时间:2018/12/5 9:42:00 admin 点击:1303 |
柳宗元文系年补考
吴在庆
柳宗元文章之编年,宋人文安礼《
《道州文宣王庙碑》 《柳宗元集》卷五《道州文宣王庙碑》。宋文安礼《 今按,上述年谱系此文于元和九年或元和十年均可再斟酌。首先,其编年牵涉到柳文版本文字相异的问题,而此异文又关系到本文中“某年月日”与“明年二月丁亥”究竟应为何年的问题。上举文献均谓上文中的“某年”、“明年”乃分别指元和九年和十年,所据即是柳宗元的《道州毁鼻亭神记》,中云“元和九年河东薛公伯高由刑部郎中刺道州”。然此文在中华书局1979年版的《柳宗元集》中却作“元和元年,河东薛公,由刑部郎中刺道州”,其《校勘记》云:“‘元年’原作‘九年’,诸本同,唯《英华》注:‘九’,‘蜀本作“元”。’何焯校本‘九’改作‘元’。按:本书卷五《道州文宣王庙碑》,云‘薛伯高由尚书刑部郎中为道州,明年二月丁亥,公用牲币祭于先圣文宣王之庙。’韩醇据本篇作注,亦谓薛由刑部郎中刺道州在元和九年,‘明年’,‘即元和十年’。考元和十年二月无丁亥,而元和二年则有丁亥(二月二十九日)。‘九年’当系‘元年’之误。今据改。”(1)(P745)据此,则“某年”、“明年”非分别谓元和九年和十年,而是元和元年和二年,依此之说,则《道州毁鼻亭神记》乃作于元和元年(806年),而《道州文宣王庙碑》则应作于元和二年(807年)新庙成之后。 那么,此处异文何者为是?这个问题的解决,实应由薛伯高何时任道州刺史来解决。考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卷一七〇江南西道、道州条:“薛景晦(薛伯高),元和九年—元和十三年(814-818年)”。其所引证之文有上举柳文,其中《道州毁鼻亭神记》文作“元和九年,河东薛公由刑部郎中刺道州”。更能成为坚证的是引《全唐文》卷六〇七刘禹锡《传信方述》:“余为连州四年,江华守河东薛景晦以所著《古今集验方》十通为赠……元和十三年六月八日,中山刘禹锡述。”(4)(P2471-2472)按,中华书局1990年版《刘禹锡集》与本文所录文字同。此处“江华守”即指道州刺史,盖道州在天宝元年(742年)改为江华郡,乾元元年(758年)复为道州。元和十三年刘禹锡正在连州刺史任,而薛伯高也正任道州刺史,则其元和九年始任道州,可信;元和元年始任道州,则不可信。由此可证《道州毁鼻亭神记》所记薛伯高由刑部郎中刺道州的时间应为元和九年。因此,《道州文宣王庙碑》的“某年”、“明年”应分别指元和九年和元和十年。值得说明的是中华书局版《柳宗元集》中的《道州文宣王庙碑》在“明年二月丁亥”后有《校勘记》云:“按:元和十年二月无丁亥。十年二月初五日丁未为上丁日,‘丁亥’应作‘丁未’。本篇正文注文中的‘丁亥’均应作‘丁未’。”(1)(P124)也就是认为薛伯高首祭文宣王庙在元和十年二月,这就与同书《道州毁鼻亭神记》之《校勘记》所以为的“明年”指元和二年互异。据上考,显然《道州毁鼻亭神记》的《校勘记》所言实误。 那么,《道州文宣王庙碑》就作于元和十年吗?我认为应是元和十一年(816年)之作,之所以误系于元和十年,乃未领悟全文,误读而致误。兹引有关原文于下: 明年二月丁亥,公用牲币祭于先圣文宣王之庙。夜漏未尽三刻,公玄冕以入,就位于庭,……然其堂庭庳陋,椽栋毁坠,曾不及浮图外说,克壮厥居。水潦仍至,岁加荡沃。公蹙然不宁,若罔获承。既祭而出,登墉以望,爰得美地,……是日树表列位,由礼考宜,然后节用以制货材,乘时以僦功役,逾年而克有成。庙舍峻整,阶序廓大。……由是邑里之秀民,感道怀和,更来门下,咸愿服儒衣冠,由公训程。公摄衣登席,亲释经旨,……公又曰:夫子称门弟子颜回为庶几,……乃立夫子像,配以颜氏。笾豆既嘉,笙镛既成,九年八月丁未,公祭于新庙。退考疑意,……于是《春秋》师晋陵蒋坚……学生某等来告,愿刻金石,明夫子之道及公之勤。(1)(P120-122年) 按,上引文中的“九年八月”,集注引韩醇曰“当作十年八月”。(1)(P122)《柳子厚年谱》所说同。诸家谓此文作于元和十年即有据于此。然将“九年八月”改为“十年八月”亦误。据前引文知:薛伯高首祭于文宣王旧庙在“明年二月”,也就是元和十年二月。当他不足于旧庙之“堂庭庳陋,椽栋毁坠”,而“登墉以望,爰得美地”,后“节用以制货材,乘时以僦功役”,如此方有“逾年而克有成。庙舍峻整,阶序廓大”之功。至此,“逾年”已是指元和十一年了。既然已是元和十一年,那么此后的“公摄衣登席,亲释经旨”、“乃立夫子像,配以颜氏”等事乃在元和十一年新庙既成之后,因此“笾豆既嘉,笙镛既成,九年八月丁未,公祭于新庙”实际上均在元和十一年之后,而非文中所误成的元和“九年八月”。此“九年”亦非“十年”,据上考,应为“十一年”。因此,《道州文宣王庙碑》应作于元和十一年八月薛伯高祭于新庙之后。
《曹溪第六祖赐谥大鉴禅师碑》
《柳宗元集》卷六《曹溪第六祖赐谥大鉴禅师碑》(以下简称《大鉴禅师碑》)。此碑《 但这一系年与《大鉴禅师碑》文中所载却有不合之处。《大鉴禅师碑》上引文后云:“中宗闻名,使幸臣再征,不能致,取其言以为心术。其说具在,今布天下,凡言禅皆本曹溪。大鉴去世百有六年,凡治广部而以名闻者以十数,莫能揭其号。乃今始告天子,得大谥,丰佐吾道,其可无辞。……其徒之老,乃易石于宇下,使来谒辞。其辞曰……”(1)(P150-151)集注在“大鉴去世百有六年”下注引孙曰“先天二年卒,是岁癸丑,至元和十三年戊戌,为一百六年。”(1)(P150)据此,则谥大鉴禅师号乃在其卒后“百有六年”,如集注引孙所言可信,则谥号不在元和十年,而是在元和十三年(818年)。如是,则《大鉴禅师碑》最早亦应作于元和十三年。然谥号大鉴禅师的时间又有不同的记载,刘禹锡有《大唐曹溪第六祖大鉴禅师第二碑》(下简称《第二碑》),云:“元和十一年某月日,诏书追褒曹溪第六祖能公,谥曰大鉴,实广州牧马总以疏闻,由是可其奏。……马公敬其事,且谨始以垂后,遂咨于文雄今柳州刺史河 大鉴禅师之卒年诸家所记亦有不同,南唐静、筠禅师编《祖堂集》卷二《祖惠能和尚》记其卒云:“先天元年七月一日,别诸门人:‘吾当进途,归新州矣。’……便往新州国恩寺。饭食讫,敷坐被衣,俄然异香满室,白虹属地,奄而迁化。 更让人怀疑的是刘、柳所说的“百有六年而谥”是否有问题?因为如根据“百有六年而谥”的说法,再采用大鉴卒于先天元年之说,使赐谥号的时间置于最早的元和十二年,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却发现这又出现了与史实相忤的情况。《大鉴禅师碑》记因扶风公之请朝廷谥大鉴禅师号:“符到都府。公命部吏洎州司功掾,告于其祠。幢盖钟鼓,增山盈谷,万人咸会,若闻鬼神。其时学者千有余人,莫不欣踊奋厉,如师复生;则又感悼涕慕,如师始亡。”(1)(P149-150)据此描述,接赐号文符乃在扶风公都府,且告于祠之佛事亦是扶风公命其部吏等人主其事。因此赐谥号等事,均是扶风公在岭南都府时事。按此扶风公乃马总。据《旧唐书·宪宗纪》下:元和八年十二月“丙戌,以桂管观察使马总为广州刺史、岭南节度使”(15)(P449),而元和十二年七月又记“岭南节度使崔咏卒”。(15)(P460)故吴廷燮《唐方镇年表》卷七即记马总镇岭南在元和八年至十一年(16)(P1030);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卷四在刑部侍郎元和十一年中记“马总——是年由岭南节度入迁”。(17)(P281)据此,马总元和十二年、十三年均不在岭南任,如果赐谥号事在这两年,他又何能有《大鉴禅师碑》所记在岭南接符命及作佛事之举呢?以此反观“百有六年而谥”之说,也是颇有疑问的。至此,通过“百有六年而谥”之说以解决赐谥号时间及《大鉴禅师碑》之系年也陷入困境。 令人柳暗花明的是,恰于此时我记起了
《唐故给事中皇太子侍读
《柳宗元集》卷九《唐故给事中皇太子侍读 今又捡《柳宗元集》卷三十一《答元饶州论春秋书》,此书叙柳宗元师从陆质事云:“及先生为给事中,与宗元入尚书同日,
(吴在庆,厦门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导)
参考文献: [1]柳宗元:《柳宗元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 [2]施子愉:《柳宗元年谱》,《武汉大学学报》1957年第1期刊载。 [3]罗联天:《柳子厚年谱》,《唐代四家诗文论集》,台北学海出版社,1996年版。 [4]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王象之:《舆地纪胜》,中华书局,1992年版。 [6]刘禹锡:《刘禹锡集》,中华书局,1990年版。 [7]卞孝萱:《刘禹锡年谱》,中华书局,1963年版。 [8]静、筠禅师编:《祖堂集》,中州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 [9]释道元 :《景德传灯录》,成都古籍书店影印,2000年版。 [10]赞宁:《宋高僧传》,中华书局,1987年版。 [11]普济:《五灯会元》,中华书局,1984年版。 [12]陈垣:《释氏疑年录》,中华书局,1964年版。 [13]任继愈主编:《宗教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1年版。 [14]周祖撰主编:《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唐五代卷》,中华书局,1992年版。 [15]刘昫:《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 [16]吴廷燮:《唐方镇年表》,中华书局,1980年版。 [17]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中华书局,1986年版。 [18]刘禹锡著,陶敏、陶红雨校注:《刘禹锡全集编年校注》,岳麓书社,2003年版。 [19]欧阳修,宋祁:《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 [20]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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