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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论
 
柳宗元研究:第十一期  加入时间:2008/9/29 11:24:00  admin  点击:8342
 

封建论

 

【题解】

《封建论》是柳宗元于贬谪永州时期所创作的最为重要的一篇政论文章,结构严谨、逻辑缜密、观点独到、文气磅礴。从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到秦汉魏晋唐,通过大量历史事实对分封与郡邑两种政治体制的优劣利弊进行了深刻的缕析与评述。之所以有“封建”之制,其原因“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举奉之”。因此,“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柳子之论超群脱俗,发前人之所未发,言前人之所未言,读来实让人振聋发聩、耳目一新。并深感韩愈于《柳子厚墓志铭》里的评赞:“议论证据古今,出入经史百子,踔厉风发。”说得中肯而贴切。

柳宗元从天地、国家之初的演变,到政治体制的形成,并历数分封体制下的种种弊病,然后与郡邑制进行比对,认为要实现天下的长治久安,就必须要有一个适合于人才生长和脱颖而出的环境,即形成一个“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的流动机制,从而郡县制取代分封制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

对于历史上的几种分封制观点,柳宗元逐一进行了批判与剖析,认为夏商周汉并非因“封建而延”,秦亦并非“郡邑而促”。一是夏商周汉将天下分与部分开疆拓土的功臣与王亲国戚,主要是当时形势之所趋,而并不是圣人之意;二是分封制下诸侯们并非个个就是贤德之人,如东周与汉初的天下纷争,无一不是分封的侯国所引起。

分封制的弊端有三,一是削弱了中央集权,使朝廷的良好政令无法在诸侯国中施行;二是诸侯们“继世而理”与“世食禄邑”,朝廷对其“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可奈何;三是国家机器已被诸侯们瓜分,圣贤之人就是“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而代之而起的郡县制恰恰克服了这些问题,它可以使“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时时保证有才能有智慧的人脱颖而出,进入到国家机器之中,使得天下百姓得以安居乐业,使得国家社稷得以昌盛繁荣。柳宗元的郡邑之赞,可谓是一言中的。放眼当今世界,虽有个别国家仍旧沿世袭之旧习,却已是凤毛麟角,少而又少,大凡讲求民主的国家无一不是在走郡县体制之道。

 

【原文】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1];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2]。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3]。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4]。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5]。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6]!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7],鹿豕狉狉[8],人不能搏噬[9],而且无羽毛,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10]。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11]。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12];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13];由是君长刑政生焉[14]。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15]。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16]。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有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17]。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18]。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19]。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20]。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21]。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22]。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23]。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24]。陵夷迄于幽、平,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矣[25]。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26]。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27]?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28]。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29]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30],废侯卫而为之守宰[31],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32]。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33]。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34]。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35]。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36]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37],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38]。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39]。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39]。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41]。秦制之得亦以明矣[42]。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43]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44]。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45]。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46]:“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47];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48]?”余又非之。

周之事迹,断可见矣[49]。列侯骄盈,黩货事戎[50]。大凡乱国多,理国寡[51]。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52]。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53]。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54]

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55];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56],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57]。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58]。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

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59]。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60]。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61]。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62]。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63],得魏尚于冯唐[64],闻黄霸之明审[65],睹汲黯之简靖[66],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67]。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68]。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69];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70]。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71]。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72],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73],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74]?汉事然也。

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75]。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76]。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77];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78]。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79]。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80]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81]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82];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83]。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84]。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85]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86]。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87]。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88]。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89]。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90]。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91]

 

【校勘】

1)陵夷迄于幽“平”:[宋]林之奇《观澜文乙集》、吕祖谦《古文关键》作“平”,而宋刻百家注本为“厉”,中华书局1979年版的《柳宗元集》为“厉”。

2)“奔命扶伤之不暇”中的“之”字,在音辩本、《四部丛刊》本《文粹》、游居敬本及《全唐文》均为“而”,即“奔命扶伤而不暇”。

3)“郡邑居半”中的“邑”:在音辩本、游居敬本及《全唐文》中皆作“国”。

4)“侯王虽乱”:“虽”上原脱“侯王”二字,据取校诸本补。

5)“勃然而起”:《世彩堂本》注“而”一作“四”。

6)“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文粹》无前一“世”字,“食”后面无“禄”字。

 

【注释】

[1]天地:指宇宙、自然。果:果然、果真、真的。初:开端、起始、最初。

[2]生人:即生民、黎民百姓,这里指人类。因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故常用“人”字代替“民”字。

[3]然则:然而、那么。孰:哪一个、什么。近:接近。

[4] 封建:指古代社会中天子把爵位、土地和百姓分封给他的宗室、亲戚或有功劳的大臣,建立诸侯国的贵族世袭制度,也就是“分封制”。这里的“封建”与马克思所提出的封建社会有所不同。尧舜禹汤文武:指中国历史上的六位贤明国君,尧:唐尧,舜:虞舜,尧舜系中国五帝时期的两位圣贤国君。禹:夏禹,传说是夏代的开国之君。汤:商汤王,即商代的开国之人。文:周文王,即周武王的父亲。武:周武王,为周代的开国之君。

[5] 势:指客观形势、自然趋势。

[6] 来:来临、到来、产生。其:“大概”之意。

[7] 榛榛:(zhēn):草木丛杂的样子。

[8] 豕(shǐ):猪。 狉狉(pī):野兽成群奔跑的样子。

[9] 搏:抓,逮捉。噬(shì):咬。

[10] 莫克:不能。自奉:自己供养自己。荀卿:即荀况(约公元前313—前238年),战国时赵国人,著名的思想家。著有《荀子》一书。其《荀子•劝学篇》中有“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之语。

[11] 不已:不止,不能停止。必就:必然靠近,必然就会。断:评判,判断。其:那些。曲直:对错,是非。

[12] 智而明者:知识渊博而处事练达的人,这里指原始社会的部落酋长。所伏必众:被诚服的人也就必然很多。

[13] 告:告诫。痛:责罚,痛打。后畏:从此感到敬畏。即用正确的道理告诫那些相互争夺的人,他们若仍不改正错误,势必遭到责罚,以使他们从此心生敬畏。

[14] 君:君主。长:官吏。刑:刑法。政:政令。君主、官吏以及刑法、政令就产生了。

[15] 兵:武力,军队。德:道德教化,德望,威望。

[16] 安:安定。属:部属,所统治的人。诸侯:古时称分封的小国君主为诸侯,这里指早期奴隶制小国的首领。

[17] 封:封内,即所管辖的区域。方伯、连帅:较强大的诸侯首领,据古代传说,二百一十国叫州,州有方伯;十国叫连,连有连帅。

[18] 会于一:统一于天子一人。

[19] 是故:因此。里:古代地方基层行政单位,相当于现在的乡或村。里胥(xū):管一个里的小吏。县大夫:管理一个县的长官。

[20] 嗣(sì):后代。奉:侍奉,拥戴。因此先有乡里的长官而后有县官,有了县官而后才有诸侯,有了诸侯而后才有方伯、连帅,有了方伯、连帅而后才有天子。从天子到乡里长官,他们当中有给人们做了好事的,死了以后,人们一定拥戴他们的后代继续作首领。

[21] 及:到。有周:即周朝。有,词头,古人常把它加在朝代名称上,没有意义。尧、舜、禹、汤的事情离我们太久远了,到了周代,分封制的文献资料才变得丰富而详细起来。

[22] 裂:分裂。五等:古代爵位分为五等,即公、侯、伯、子、男。邦:封国,这里作“分封”讲。后:君,这里指诸侯。布履:履是疆界的意思,《左传》有“赐我先君履”,布履即为列国疆界的分布。星罗:繁星罗列,比喻诸侯国象繁星一样布满各地。周:周遍。轮运:车轮转动。辐集:在辐集中向关车毂,比喻诸侯集结在天子周围就象车轮转动的辐条集中向着车毂(gǔ)旋转一样。朝(cháo)觐(jìn):朝,指诸侯朝见天子及诸侯相朝。觐,专指诸侯秋天朝见天子。会、同:都是指天子与诸侯聚会。天子与诸侯约定时间见面叫“会”,天子与几个或许多诸侯在一起碰头叫“同”。离:指诸侯离开天子,回到各自的封国。守臣:守卫疆土的臣子。古代诸侯对天子自称为守臣。扞(hàn):同“捍”。扞城:天子的捍卫者。

[23] 降:往下传。夷王:即周懿王太子燮(公元前894—前877年在位),是西周第九代国君。礼:礼仪,这里指尊卑等级制度。《礼记•郊特牲》:“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下堂而见诸侯,天子之失礼也,由夷王以下。”

[24] 历:到,经历。宣王:名静,西周第十一代君主(公元前827—前782年在位)。挟:持,凭着。中兴:复兴。西周自夷王以后走向衰落,至宣王时,发生了四方部族的叛乱,宣王起兵征伐,国势一度强盛起来,历史上称为“中兴”。复古:恢复周初的强盛态势。南征:指周宣王南征楚国。北伐:指宣王北伐猃狁。卒:终究。公元前817年,鲁武公携长子括、少子戏西朝周宣王,宣王爱戏,欲立戏为鲁太子。大臣樊仲山父谏曰:“今天子建诸侯,立其少,是教民逆也。若鲁从之,诸侯效之,王命将有所壅;若弗从而诛之,是自诛王命也。诛之亦失,不诛亦失,王其图之。”宣王不听,卒立戏为鲁太子。公元前816年,鲁武公敖卒,公子戏立,是为懿公。至公元前807年,鲁懿公兄括之子伯御与鲁人攻杀懿公戏而自立。

[25] 陵夷:逐渐衰落。迄:到。幽:周幽王,名宫涅,属西周最后一个君主,公元前781年即位,由于昏庸残暴,公元前771年申侯与西弗、犬戎联兵攻周,幽王举烽火召诸侯兵,救兵不至。联兵破镐京,杀幽王于骊山下,虏褒姒,尽取周财宝而去,西周从此灭亡。平:周平王,名宜臼,幽王之子,公元前770年镐京残破,迫近西戎,平王由晋文侯、郑武公、卫武公、秦襄公夹辅,东徙洛邑,便为东周。由于秦襄公在保护镐京与平王上有功,平王遂封秦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秦于是始列诸侯。

[26] 厥后:其后,这以后。鼎:古代的一种烹饪器,又用为礼器,即九鼎,相传为夏禹收九州之金所铸,遂为传国之重器,象征着天子的威权与地位。《宋书•武帝纪中》:“十世未改,鼎祚再隆。”问鼎之轻重:公元前606年,楚庄王伐陆浑之戎,至于洛水,观兵于周疆,周定王使王孙满慰劳。庄王问九鼎大小、轻重。王孙满以“在德不在鼎”答之。射王中肩:公元前707年周桓王夺庄公政,庄公不朝。王率王师及蔡、卫、陈之师伐郑。郑庄公纳公子元谋,列三队以迎战,蔡、卫、陈之师皆溃,王师亦乱,祝聃射王,中肩,王卒大败。凡伯:周桓王的大臣。公元前716年,凡伯出使鲁国,返回至楚丘(今山东成武西南),被戎人捉拿。苌弘:周敬王的大臣。公元前492年,晋国大臣赵鞅与范吉射相攻,苌弘支持范吉射,后来范吉射失败,赵鞅责问周朝,周敬王不得已杀死苌弘。乖戾(li):反常。君君:尊重君主。

[27] 得非:岂不是,莫不是。掉:摇也。末大不掉:尾大不掉。比喻上弱下强,指挥不动。咎(jiù):过失。即我认为周王朝对诸侯的统治权已经丧失很久了,只不过在诸侯中保存了一个虚无的空名而已!这难道不是诸侯力量的强大,形成的“尾大不掉”的结果所造成的过失?

[28] 判:分。十二:指春秋时期十二个主要诸侯国,即鲁、齐、秦、晋、楚、宋、卫、陈、蔡、曹、郑、燕。七国:战国时期,诸侯国之间经过长期的战争,逐渐形成七个较为强大的国家,即秦、齐、楚、燕、韩、赵、魏。陪臣:古代天子以诸侯为臣,诸侯以大夫为臣,大夫对于天子是隔了一层的臣,称为陪臣。韩、赵、魏三国的祖先原来都是晋国的大夫,公元前453年,知瑶与韩、魏围晋阳三年不能下,乃引汾水灌其城。城中巢居而处,悬釜而炊,财食将尽,士卒病羸。赵无恤惧,乃使其相张孟谈夜会韩、魏,晓以唇亡齿寒之理,共讨知瑶。是月,三卿大败知瑶师,杀知瑶,从而,出现了“三家分晋”的局面。于公元前403年各自立为诸侯国。公元前386年,齐国大臣田和夺取君位,自立为齐侯。因为韩、赵、魏、齐等国的国君原来都是诸侯国的大夫,所以称这些国家为“陪臣之邦”。殄(tiǎn):灭亡。后封之秦:秦国原来是周朝的附庸,平王东迁时才封秦襄公为诸侯,受封的时间比齐、鲁各国都晚,所以说“后封”。公元前249年秦庄襄王灭掉了东周。

[29] 端:起因。败端:衰败的根源。其在乎此矣:就在于这分封之制。

[30] 都会:指被秦所灭掉的六个诸侯国的都城,这里指六国的土地。郡邑:古代行政区域名,直属朝廷。郡:春秋以前,县大于郡;战国以后,郡大于县。《左传•哀公二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全面推行郡县制,由中央统一任命官吏,建立了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结束了殷周以来的分封世袭体制。《史记•秦始皇本纪》:“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邑:国都。《诗经•大雅•文王有声》:“作邑于丰。”这里指城镇。苏洵《权书•六国》:“小则获邑,大则获城。”

[31] 侯卫:即诸侯。守宰:守卫地方的长官。郡的长官叫守,县的长官叫令,宰就是令。

[32] 雄图:雄伟险要之地。都:建都。六合:指天地和东南西北四方,引申为当时全部国土。上游:秦朝建都咸阳,位于黄河的上游,而当时黄河流域是我国经济文化中心,所以也称黄河的上游为中国的上游。摄制:控制。四海:四方之海。陆云《答孙显世》诗:“百川总纪,四海合源。”引申为“四方”、“天下”。《论语•颜渊》:“四海之内,皆兄弟也。”运:运转,这里是操纵的意思。掌握:手掌把握。《列子•汤问》:“正度乎胸臆之中,而执节乎掌握之间。”有控制之意。

[33] 亟(qì):屡次,多次。役:役使。秦始皇北筑长城,南修灵渠,还曾动用七十余万劳工修建骊山墓及阿房宫等。暴:显示。竭:耗尽。货贿(huì):货物财产。

[34] 负:背着。 梃(tǐng):木棍。 谪(zhé)戍之徒:被惩罚去防守边境的人。指秦末农民起义领导袖陈胜、吴广等。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征发“闾左”(贫苦民众)九百人戍守渔阳(今北京密云),至蕲(qí)县大泽乡(今安徽县西南),天降大雨,道路不通,预计不能按期到达。依秦法,失期当斩。陈胜、吴广私下计议:“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于是,陈胜筑坛为盟,称大楚,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由于诸郡县之民苦秦苛法,“斩木为兵,揭竿为旗”,争杀长吏以应陈胜。圜(huán)同“环”。圜视:向四面观看。合从:同“合纵”,指战国时东方六国从南到北联合起来反抗秦国,意即全国各地的人们联合起来反抗秦王朝。大呼:大声一呼。

[35] 相合:互相联合。 劫:劫持。杀守劫令而并起:《史记•张耳陈余列传》载,陈胜、吴广起义后,“方二千里,莫不响应……县杀其令丞,郡杀其守尉”。

[36] 咎(jiù):过失,过错,罪过。《老子•四十六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这里是说秦王朝的过错在于激起了人们的怨恨,而并不是郡县制度的不好。

[37] 矫(jiǎo):把弯曲的东西弄直,纠正,《韩非子•有度》:“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故矫上之失,诘下之邪,治乱决缪,绌羡齐非,一民之轨,莫如法。”枉:弯曲,引申为偏差、错误。

[38] 徇(xùn):曲从。 剖:分,划分。 海内:泛指全国。宗子:同宗子弟。汉高祖刘邦曾封自己的儿子、兄弟、侄子为王,故说“立宗子”。封功臣:指刘邦封韩信、彭越、英布等异姓功臣为王。

[39] 奔命:受命奔走,奔走应命。《荀子•议兵》:“服者不禽,格者不舍,奔命者不获。”扶伤:扶救伤员。引申为采取急救措施。暇:空闲。不暇:顾不过来。

困平城:公元前200年,刘邦自将兵击韩王(韩信),破其军,韩信逃至匈奴。刘邦悉发汉军32万北击匈奴,亲率汉军先头部队进至平城,步兵未尽到,而匈奴冒顿以40万精骑围刘邦于白登长达七日,汉兵内外不得相救。刘邦用陈平计,使人重赂匈奴阏氏(yãn zhī 相当于汉语里的皇后),始得突围,至平城,汉大军到。匈奴解围去,汉亦罢兵归。

病流矢:公元前196年初,淮阴侯被吕后计杀,三月功臣彭越被夷三族,且盐其肉以赐诸侯,布英大恐,遂发兵反,英布东击杀荆王刘贾,尽劫其兵,渡淮击楚,楚王刘交败走,布遂引兵西。刘邦自将兵击之,被英布流矢所中,疾甚,次年四月,刘邦伤重而死。

陵迟:衰落。三代:三世,唐人避李世民的讳,用“代”字代替“世”字。三世,指汉高祖以后的惠帝、文帝、景帝。这时诸侯常常谋反作乱。

[40] 献画:献计策。 离削:分散削弱。汉文帝时贾谊曾建议,把一个诸侯王国划分为若干个小国,分封给最初受封者的子孙;景帝时采纳晁错的主张,削减了各诸侯王的封地;武帝时听从主父偃的意见,把贾谊的建议又进一步加以发展,下令诸侯王将各自的土地分封给他们的众子弟,而不限于嫡长子。这样,就削弱和分散了各诸侯王的势力。自守:自保。

[41] 郡邑居半:汉初中央直辖的郡县与分封的诸侯国各占全国土地的一半左右。叛国:反叛的诸侯国。叛郡:反叛的郡县。

[42] 亦:也,又。  以:同“已”,已经。

[43] 虽:即使。 百代:百世。

[44] 制:设置。州邑:州县,唐代改郡为州,州设刺史。

[45] 犹:还,仍然。 桀猾:强悍奸猾的人。指那些割据叛乱的藩镇。 方域:地方,泛指州县。 兵:指兵制,唐初实行府兵制,兵农结合,有利于发展生产。中唐以后采用雇佣兵制,兵士多为无业游民出身,牙将多由富豪子弟担任,后者控制收买前者,成为当时军阀割据叛乱的工具和基础。

[46] 或者:有的人,实指晋人陆机。陆机曾作《五等诸侯论》,主张恢复分封制,原因就是分封制可以使“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意即“分封制下的世袭君长,一定会把所封的地方看作是私家产业,把那里的人民当作儿子一样爱护,采取适应当地风俗民情的措施,把那里的政治搞好,因此施行教化是很容易的。”

[47] 子:作动词用,抚爱之意。适:适应。俗:风俗。修:修明。理:治,指政事。唐高宗名治,唐人为了避讳,故以“理”字代“治”。施化:施行教化。

[48] 苟:苟且,得过且过。 迁:升迁。 秩:官阶。 意思是“郡县制下的郡守与县令,抱着得过且过的思想,只是想升官发财罢了,怎么能够把管辖的地方治理得好呢?”

[49] 周:周代。 事迹:事情、情况。断:断然,确实。

[50] 列:诸多,各个。《韩非子•五蠹》:“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此必不得之数也。”列侯:汉朝时王子封侯的称诸侯,异族封侯的称列侯。盈:满。黩(dú):《说文》:“握持垢也。”黩货:贪财。事戎:从事战争,好战。

[51] 大凡:大致。理国:治理得好的国家。

[52] 侯伯:诸侯的首领。变:改变。政:政策政令。

[53] 私土子人者:尽心治理好自己的封地并爱护封地百姓的国君。百不有一:不到百分之一。

[54] 然:这样。周事然也:周朝的情况就是这样。

[55] 制:指秦朝的郡县制度。有理人之制:有治理人民的制度。委:委托,交给。是矣:这是确实的。

[56] 理人之臣:能管理好人民的官吏。使:任使。使守宰:让郡守、县令发挥作用。

[57] 正其制:正确地按照制度行使职责。行其理:行使他们管理百姓的职权。

[58] 侧目:斜着眼睛看,形容怨恨恼怒的样子。意为“刑法残酷,劳役繁重,引起了广大人民的仇恨。”

[59] 汉兴:汉朝刚兴起的时候。天子之政:朝廷的政令。行于郡:只能在郡县中推行。不行于国:不能在诸侯国中推行。

[60] 国人:诸侯国中的百姓。病:受害。诸侯国的人民虽然受害,但朝廷也不能解除他们的痛苦。

[61] 及:至。 大逆不道:古时称背叛君王、父母者为大逆不道。 掩捕:乘人不备而加以逮捕。 迁:流放。勒兵:统率军队。夷:平定,消灭。

[62] 彰:显露。奸利:非法取利。浚(jùn)财:搜括钱财。怙(hù)势:依仗权势。大刻:极大地苛刻,非常地刻毒。无如之何:不能把他们怎么样。

[63] 知孟舒于田叔:孟舒在汉高祖时曾任云中郡太守,匈奴骚扰云中郡,他部下的士兵因疲劳而抵挡不住,孟舒因此被免官。汉文帝即位后,问汉中郡太守田叔:“你知道谁是天下的贤人?”田叔推荐了孟舒,说他为人忠诚,爱护士兵,文帝重新起用孟舒当云中郡太守。

[64] 得魏尚于冯唐:汉文帝时,魏尚曾作云中郡太守,防御匈奴的侵扰很有功劳,有一次因上报的杀敌首级比实际数字多六颗,被免官。后来冯唐在文帝面前替魏尚辩明功过,于是文帝又恢复了魏尚的官职。

[65] 明审:明察,审慎。闻黄霸之明审,汉宣帝听说黄霸执法明审,就召他当廷尉正,后又任命他为颍川郡太守及京兆尹(京城长官)等,晚年官至丞相。

[66] 睹:看见。简靖:简政安民,指政令不繁苛。睹汲(ji)黯(àn)之简靖:汲黯河南濮阳人,字长儒。最初汲黯为谒者(郎中令属官,掌宾赞受事),以直言切谏,迁为东海郡太守,主张“简政安民”,深得朝廷赏识,岁余,召为主爵都尉(原掌有关封爵之事,武帝时改名“右扶风”,成为地方行政长官)。黯为人性倨少礼,面折,不能容人之过。尝指出武帝“内多欲而外施仁义,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武帝对人甚为严峻,虽素所爱信者,小有犯法,辄按诛之。汲黯谏曰:“陛下求贤甚劳,未尽其用,辄已杀之。以有限之士,恣无已之诛,臣恐天下贤才将尽,陛下谁与共为治乎!”黯言之甚怒,武帝笑而谕之曰:“何世无才,患人不能识之耳。苟能识之,何患无人!所谓才者,犹有用之器也,有才而不肯尽用,与无才同,不杀何施!”黯曰:“臣虽不能以言屈陛下,而心犹以为非;愿陛下自今改之,无以臣为愚而不知理也。”

[67] 拜:任命。复其位:恢复他们(孟舒、魏尚)的官位。卧而委之:指汉武帝让汲黯去作淮阳郡太守,汲黯以病推辞,汉武帝说:“淮阳官民关系不好,我只好借重你的威望。有病不要紧,你躺着治理就行了。”辑:安抚。

[68] 有罪:有过错。黜(chù):罢免或降职。 能:能力,成绩。

[69] 斥:斥退,撤消。意即早上任命的官吏,如果不按朝廷的法制办事,当天晚上就可能被撤掉。

[70] 设使:假使。侯王:这里用作动词,是分封侯王的意思。纵令:即使。乱人:侵害百姓。戚:忧愁。

[71] 明谴:公开谴责。导:开导,教育。拜受:下拜表示接受。退:退朝,回去。意思是“朝廷公开谴责、开导他们,他们当面恭恭敬敬地表示接受,但一转背又违反了。

[72] 缔交:结交。 谋:谋反,策划叛乱的阴谋。周:遍。同列:同位,指并立的诸侯。

[73] 眦(zì):眼眶。裂眦:眼睛瞪得很大。勃然:突然。

[74] 瘁(cuì):疾病,这里指受害、受苦。 曷(hé)若:何如。举:全部。移:改变、废除。

[75] 国家:指唐朝。连置:普遍设置。固:肯定。大意是“现今国家全部实行郡县制,普遍设置郡守、县令,这种情况的不可改变是确定无疑的了”。

[76] 延:长久。促:短促。尤:更。意思是:有人说“夏、商、周、汉四代实行分封制而统治的时间长久,秦朝实行郡县制而统治的时间却很短促”持这种论调的决非是真正懂得治理国家的人。“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语出曹元首《六代论》,唐代萧瑀、刘秩等人均因袭曹元首的这种观点。

[77] 魏:指曹丕建立的曹魏政权(公元220—265年)。承:继承。封爵:分封国土,授予爵位。建:设立。

[78] 晋:指司马炎建立起来的西晋(公元265—316年)。因循不革:沿革旧规,不加改变。

[79] 二姓:指三国时魏朝的曹氏以及晋朝的司马氏。陵替:衰落。祚(zuò):帝统,帝位相传。曹魏只传五帝46年就灭亡了,司马氏的西晋也只传四帝52年就被推翻,其统治时间都不是很长。

[80] 垂:将近。祀(sì):年。古代迷信鬼神,重视祭祀,四季祭祀一遍,所以殷朝人称年为祀,后来多沿用这一说法。弥:甚,很。何系:有什么关系。

[81] “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属陆机《五等诸侯论》中的观点,唐代刘秩也说封建是“古帝王所以建万世之长策”,是出于“公心”的“良法”。殷:商朝的别名。汤灭夏后,以商为国号,传至盘庚,迁都于殷(今河南安阳市西),改国号为殷。

[82] 不革:没有废除分封世袭制度。以:因为。资:利用,借助。黜:废除、消灭。

[83] 仍:因袭。

[84] 公:历史上各个时期都有不同的公私观。柳宗元这里所谈的“公”,主要是指任人唯贤的一种治国方略,使普天下的贤能之人都能有机会参预到国家事务的管理中来。力于己:为自己出力。卫于子孙:保卫自己的子孙后代。

[85] 臣畜:臣服,归顺。公之大者也:是最大的公。其情私也:从动机来看,则是为私的。端:开始,起源。

[86] 道:客观规律。理:道理。《战国策·秦策一》:“明言章理,兵甲愈起。”理安:治理得很好。斯:才,乃。得人:得人心。这句话的大意为:按照天下的常理,只有把国家治理得很好,才能嬴得人心。

[87] 不肖:不贤,不才。《史记·五帝本纪》:“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权授舜。”司马贞索隐引郑玄云:“肖,似也。不似,言不如父也。”

[88] 封建者:指分封诸侯这种制度。继世:一代一代地世袭。理乱:治乱,指安定或是暴乱。

[89] 社稷(jì):土神和谷神。古代建国必立社稷进行祭祀,于是常用社稷作为国家的代称。视听:看到的和听到的,这里指人们的认识。世大夫:诸侯国内的大夫都是世袭的,所以称为世大夫。禄邑:供世大夫食用的封地。封略:疆界,指国内的全部土地。即分封制下的诸侯想要有利于巩固他们的政权,统一人民的认识,于是又让世袭的大夫统治世袭的领地,以致于把诸侯国内的土地全部分光。

[90] 即使圣贤之人生于那个时代,也无法对天下百姓有所作为,这就是分封制造成的恶果。为:造成。之:后果、恶果。

[91] 固:通“故”,所以。我所以说:分封制不是圣人的意愿,而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

 

【集评】

关于是分封诸侯,还是实行郡邑,自汉以来,议论者不乏其人,尤其是有唐一代,论争更为激烈。《唐宗室传赞》曰:“唐兴,疏属毕王。至太宗时,与名臣萧瑀等喟然讲封建事,欲与三代比隆。而魏徵、李百药皆谓不然。颜师古独议建诸侯当少其力,与州县杂治。由是罢不复议。至名儒刘秩,目武氏之祸,则谓郡县不可以久安,大抵与曹、陆相上下。而杜佑、柳宗元深探其本,据古验今,而反复焉。”

关于柳宗元在《封建论》中认为“公天下之端自秦始”,而程敦夫则认为:“封建,古之良法,错出于传记,宁知非圣人之意哉?……盖成王不以代之嗣为可废,周公不以害己之亲为可绝,圣人意以公天下也。柳子不知焉!……彼其浅中狭虑,期有以度越前人,设为夸言,不自知觉。殊不知公而不私者,乃所以为圣人意也。”何为“公天下?”程氏认为:封建,“圣人意以公天下也”,这种观点魏之曹元首、晋之陆机等早就提及,并遭唐代魏征、杜佑批驳。杜佑明确指出:“建国利一宗,列郡利万姓。”于此,程氏与子厚,孰“不自知觉”耳,读者自然明了。

黄唐认为:“以封建非圣人意欤?则《易》于‘比’言亲诸侯,于‘豫’言利诸侯……列爵分土见于《书》,诸侯之地序于《礼》,不能锡命诸侯刺于《诗》,安得圣人之意不在是乎?以郡县不可革而行之理且安欤?则二汉《酷吏传》、唐《酷吏传》,读之令人拂膺,安谓不可革而治安实赖乎?大抵有圣君有善治,则诸侯得人,守令亦得人。非圣君无善治,则诸侯不为用,守令亦不为用。人无贤不肖,顾所驾御者如何耳。为治者,奚必执子厚之说泥一偏之见哉!”黄氏认为,封建还是郡县,均无不可,关键在于圣君,在于驾御者如何。言之似乎在理,但纵观古今,在分封世袭制下,究竟产生过几位圣贤天子与明智诸侯?在此我认为圣君不可得的世道里,一个好的制度或体制显然更为实惠与实在。“篙生麻中,不扶自持;白砂在捏,与之俱黑。”在好的体制下,不肖者虽不能成为圣贤,但至少不能成为残害百姓的暴君。因此,柳宗元的立论不仅有其前瞻性与科学性,而且还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千古玄奥。

《东坡志林》曰:“昔之论封建者,曹元首、陆机、刘颂,及唐太宗魏徵、李百药、颜师古,其后刘秩、杜佑、柳宗元。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范太史《唐鉴》,亦以公之论为然。以谓后世如有王者,择守令以治郡县,亦足以致太平,何必封建哉?又武威孔氏曰:韩退之文章过子厚,而议论不及。子厚作封建论,退之所无……故吾以李斯、始皇之言,柳宗元之论,当为万世法也。”

章士钊于《柳文指要》中说:“子厚之论封建,不仅为从来无人写过之大文章,而且说明子厚政治理论系统,及其施行方法之全部面貌……封建虽经秦皇大举破坏,而其残余形象及其思想,乃如野火后之春草,到处丛生。是必须有秦皇第二出现,制与情全出于公,而以人民之利安为真实对象,从思想上为封建余毒之根本肃清,此吾读封建论之大概领略也。”章士钊先生的评语虽留有一定的时代烙印,但其对子厚文章的推崇却尽见真情。

上世纪70年代初期,周一良的《读柳宗元〈封建论〉》、左成文的《关于柳宗元的〈封建论〉》、黄素芬的《柳宗元的〈封建论〉及译文》等文章相继在《北京大学学报》、《辽宁大学学报》、《广西师范大学学报》等刊物发出,形成过一次《封建论》讨论的高潮。其后,虽未再进行过集中讨论,但反思、述评之文,时常见诸报端。

如钱伯城在《读〈封建论〉》一文中认为:“柳宗元写这篇文章,将封建制与郡邑制(即郡县制)相比,论证封建制是过时的制度;同时,以此表达他的政治观与历史观。他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唐初以来关于封建制与郡县制利弊得失问题的争论,基本上已经平息。唐太宗以后几代皇帝,不再提这个问题。偶尔还有主张恢复封建制的论调出现(如学者刘秩见武氏之祸,而说郡县不可以久安),也微不足道。韩愈常有与柳宗元论题相同而论点各异的文章,但没有写过关于封建制问题的文章。爱作‘韩柳优劣论’的人便说:‘韩退之文章过子厚,而议论不及;子厚作(封建论),退之所无。’(柳集补注引宋孔平仲说)其实,这正反映了当时这个问题已不存在多大的争论,有识之士(包括在位的皇帝和当政的宰相)已认识到郡县制已不可能再向封建制逆转。韩柳所处时代,藩镇割据,节度使父子相承,朝廷鞭长莫及,形成了小封建的局面。韩愈同柳宗元一样,是中央集权制度的积极拥护者,当然也是不会赞成恢复封建制的。(封建论》首先提出,封建制的建立,不是出于圣人的本意,而是迫于‘势’,即形势。这形势是政治形势。柳宗元所说的圣火,不是儒家所尊崇的孔子那样的圣火,那时儒家还没有出现。”(《读书》杂志1997年第5期

万昌华在《郡县制度评价理论述评》一文中认为:“郡县制实行以来,历经褒贬。在第一期论争中,以唐代为高潮。柳宗元等人持完全肯定的态度;与之相反,朱敬则、孙樵等人则认为郡县制度祸害社会,流弊颇深。明末至清中叶是论争的第二期。顾炎武、黄宗羲等人从天下长治久安的高度,提出了地方官专任等限制皇权的社会权力结构新模式。然而,他们仍未脱离秦代以来或言封建、或言郡县的窠臼。戊戌变法以来,论争进入了第三期,时人引入了宪政、联邦制等新型社会权力架构思想,对郡县制进行了更高层次的阐释,章太炎、梁启超、毛泽东等人提出了改造中国旧有社会行政结构的一些新思想,但因社会环境、思维角度的不断转换,他们的一些重要见解并非一成不变。透视历代有关郡县制的讨论,有助于我们总结经验,深入思考转型时期的制度创新问题。”(《文史哲》2002年第3期)

廖剑鸣在《郡县制与〈封建论〉》一文中认为:“分封制的出现是历史的必然,郡县制取代分封制,也是历史的必然。郡县制深藏玄机,但必须有《封建论》提出的政治措施、军事制度和用人制度的配套、按照《封建论》深化对郡县制生存、发展规律的认识去办事,郡县制才能发挥巨大的优越性,起到促统一、反分裂,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富强的伟大作用。”(《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5年第7期)

(杨金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