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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愈撰《柳州羅池廟碑》之謎團
──撰文、立碑之年代及其撰碑原因
柳宗元研究:第十一期  加入时间:2008/9/29 11:00:00  admin  点击:7521
韓愈撰《柳州羅池廟碑》之謎團
──撰文、立碑之年代及其撰碑原因
 
戶崎哲彥
(日本國立島根大學法文學部)   
 
前  言
柳宗元(773-819),字子厚,元和十四年(819)卒於柳州。舊友韓愈(768-824)撰《祭柳子厚文》、《柳州刺史柳君墓誌》,唐代著名書法家沈傳師(769-827)正書《墓誌》。稍後,柳民遵子厚之遺囑建廟于羅池之畔,又遣人上京,再請韓愈撰文,題為《柳州羅池廟碑》,沈傳師正書。《廟碑》多有疑難之處,諸如何時撰書,何以撰文,如何解讀,《羅池廟碑》與《羅池神》有如何關係。又據北宋人記載,韓愈撰《羅池廟碑》時,另撰《祭文》一篇,是真或偽,自北宋已有議論,至今專家之說仍有出入。本文據羅振玉所藏《宋拓柳州羅池廟碑》對歷代諸說加以考辨,得出全新結論:(一)韓愈《柳州羅池廟碑》作于長慶三年(823),而“長慶元年”之說亦無誤,此不指韓愈《柳州羅池廟碑》而指《羅池神碑》,二者不同;(二)建廟出於子厚遺囑,而《廟碑》非紀念廟之落成者。北宋相傳韓愈撰第二《祭文》,與《廟碑》文相符而詳,據此可推知韓愈撰文直接理由,又可破譯《廟碑》中“送神詩”之詞句。
 
一、《柳州羅池廟碑》當作于長慶三年
   韓愈撰《柳州羅池廟碑》,唐刻原石雖早失存,然幸而有其宋拓本,遞傳至清末,羅振玉(1866-1940)得之,辛亥革命爆發後,流亡日本國,至日本年號大正二年(1913)影印於日本大阪市,題簽作《宋拓羅池廟碑》,剪裝裱本,十二開半。二十多年前有舊書鋪出售一部,筆者購得,最近嘗試據此回復唐刻《羅池廟碑》之原貌,包括篆額四大字在內[1]。復原宋拓《廟碑》首行雲:
柳州羅池廟
六字,正書。下二行雲:
尚書吏部侍郎賜紫金魚袋韓愈
中書舍人史館修撰賜紫金魚袋沈傳師
正文中有一段涉及死亡雲:
甞與其部將魏忠謝甯歐陽翼飲酒驛亭,謂曰:“吾棄于時而寄於此,與若等好也。明秊吾將死,死而為神,後三年為廟祀我。”及期而死。三年孟秋辛卯,侯降於州之後堂,歐陽翼等見而拜之。其夕夢而告曰:“館我于羅池。”其月景辰,廟成大祭,過客李儀醉酒,慢侮堂上,得疾,扶出廟門,即死。明秊春,魏忠歐陽翼使謝甯來京師,請書其事于石。碑末有落款二行雲:
朝議郎管觀察支使試太常寺協律郎上柱國陳曾篆額
長慶元年正月十一日管都防禦先鋒兵馬使朝散大夫試左衛長史孫季雄建立
立碑年月,碑文記明,而何年撰文,據我所知,迄今為止共有三說:一則“長慶元年(821)”:二則“長慶二年(822)”;三則“長慶三年(823)。至於立碑時間,當與撰文接近,而迄今為止又有四說:一則“長慶元年正月十一日”;二則“長慶二年正月十一日”;三則“長慶三年正月十一日”;四則“長慶中(821-824)”。以下商榷各說:
其一,長慶元年(821)說:宋拓唐刻《廟碑》末行作“長慶元年正月十一日……孫季雄建立。”清翁方綱跋文(附于羅氏拓本)雲:“朱子《韓文考異》雲:‘石本……。’以此拓本證之,良然。朱子所見,即此本也。然朱子謂(沈)傳師為中書舍人史館修撰,韓(愈)遷吏部,蓋在長慶二年,碑書‘元年’蓋傳橅者誤也。’今驗拓本,‘長慶元年正月十一日’明白無疑。”今“朱子謂”以下不見於朱熹《昌黎先生集考異》中,其“朱子”者疑即“歐陽”之訛。又,趙明誠《金石錄》卷9(12b)《唐羅池廟碑》條雲:“韓愈撰,沈傳師正書,長慶元年正月。”所雲“元年正月”者,非“韓愈撰”之年月,指立碑時間,撰文當在稍前,即長慶元年正月上旬或其前年元和十五年。然而無論長慶元年或其前年,此說不符合韓愈、沈傳師曆官。質疑始于北宋歐陽修。
其二,長慶三年(823)說:歐陽修《集古錄跋尾》(行素堂刻本,光緒十三年1887)卷8(9a)著錄《唐韓愈羅池廟碑》,題下注雲:“長慶中。”立碑年月日,拓本《廟碑》記明,何以為“長慶中”,《跋尾》考證雲:
《碑》後題雲:“長慶元年正月建。”按《穆宗實錄》,長慶元年二月,傳師自尚書兵部郎中、翰林學士罷為中書舍人、史館修撰,其九月,自兵部侍郎遷吏部。(集本有〔然則據建碑時,未為吏部,沈亦未為舍人〕字。)《碑》言“侯死後三年,廟成。明年,人書羅池事。”子厚元和十四年卒。至(集本有〔後三年〕字)愈作碑,時當是長慶三年。考二官與此碑亦同,但不應在“元年正月”。蓋後人傳模者(以上二十三字,集本作[則二君官當與此碑同,其書“元年正月”,蓋傳模者]。)誤刻之爾。……嘉佑八年(1063)六月二日書。
歐陽修以為韓愈撰于長慶三年。至北宋末,洪興祖《韓子年譜》(宣和七年1125)卷7(15a)“長慶三年”條雲:“(長慶)二年九月,始為吏部。”下引歐陽“愈作碑,時當是長慶三年”之說。稍後,又方崧卿《韓集舉正·敘錄》(淳熙十六年1189)(4b)雲:“《集古錄》雲:‘《碑》言:柳侯死後三年,廟成,明年(韓)愈為柳人書羅池事。子厚以元和十四年卒。公作碑,時當在長慶三年也。’今作‘元年’,誤也,況公(長慶)元年亦未為吏部也。”後來沿襲至今,諸如清人方成珪《昌黎先生詩文年譜》、今人屈守元、常思春主編《韓愈全集校注(5)》(四川大學出版社1996年)《柳州羅池廟碑》、張清華《韓學研究(下)》(江蘇教育出版社1998年)《韓愈年譜匯證》等,均直接或間接引用《集古錄跋尾》,以韓愈《羅池廟碑》系于長慶三年。若撰書于長慶三年,則立碑“不應在‘元年正月’。”故歐陽修以立碑年為“長慶中(821-824)”。如此,長慶三年撰書之說始出於歐陽修。
其三,長慶二年(822)說:亦出於歐陽修,乃異文。陳克明《韓愈年譜及詩文系年》(巴蜀書社1999年)據“《歐陽永叔集·集古錄跋尾》卷八”,亦以《羅池廟碑》系于長慶二年(p634)。陳氏引《集古錄跋尾》雲:“按《穆宗實錄》,長慶二年二月,沈傳師為中書舍人、史館修撰;其年九月,韓愈遷吏部。若為(長慶)元年,時愈未遷吏部,沈亦未為舍人。當是長慶二年,則二君官正與此碑同。其書元年正月,蓋傳模者誤。”今查《歐陽文忠公集》(四部叢刊本)卷141《集古錄跋尾》(11b)與行素堂本略同,惟“長慶元年二月”作“長慶二年二月”,而“當是長慶三年”不作“當是長慶二年”。此外,劉真倫《韓文石本考(下篇)》(《唐研究》第8卷,2002年)雖雲引《集古錄跋尾》行素堂本,而至“至愈作碑”一句從“集本”改為“後三年愈作碑”(p146)[2]。“後三年”若指三年時間,因前有“子厚以元和十四年(819)卒”之語,則當長慶二年(822),或若指死後第三年,則當長慶元年(821)。無論據孰說,若作“後三年愈作碑”,不合後文“時當是長慶三年”。如此,因各引《集古錄跋尾》有所不同,故致歧異。異文如下:
1:《集古錄跋尾》行素堂本
長慶元年二月……。其九月……。至愈作碑,時當是長慶三年。
2:《集古錄跋尾》行素堂本引集本
長慶元年二月……。其九月……。至後三年,愈作碑,時當是長慶三年。
3:《歐陽文忠公集》四部叢刊本
長慶二年二月……。其九月……。至後三年,愈作碑,時當是長慶三年。
4:《歐陽永叔集》
長慶二年二月……。其年九月……。當是長慶二年。
5:洪興祖《韓子年譜》所引《集古錄》
〔長慶二年九月,始為吏部。〕……。至後二年,愈作碑,時當是長慶三年。
按宋拓《廟碑》,《集古錄跋尾》傳世諸本均有訛誤,原文當作“長慶二年二月,傳師……。其九月,愈……。至愈作碑,時當是長慶三年。”理由如下:
其一,《廟碑》作“及期而死。三年孟秋辛卯,侯降於州之後堂,歐陽翼等見而拜之。其夕夢翼而告曰:‘館我于羅池。’其月景辰,廟成大祭。”歐陽修雲:“子厚以元和十四年(819)卒。”此說無誤[3]。長慶元年“孟秋”七月有“景辰”(22日)而無“辛卯”,長慶二年(822)七月乃有辛卯(3日)、丙辰(28日)。張清華先生《韓愈年譜匯證》(p444)亦查對年月日,無誤可從。《廟碑》所雲“後三年”及“三年孟秋”皆指長慶二年(822)。
其二,《廟碑》作“其月景辰,廟成大祭,過客李儀醉酒,慢侮堂上,得疾,扶出廟門,即死。明年春,魏忠、歐陽翼使謝甯來京師,請書其事于石。”歐陽修雲:“《碑》言‘柳侯死後三年,廟成。明年,愈為柳人書羅池事’。”所引略同。“其月景辰”即長慶二年,其“明年”韓愈撰碑,當長慶三年。
由此得知,長慶二年七月末柳州廟成大祀,九月韓愈為吏部,長慶三年春韓愈撰《廟碑》。集本“至”下有“後三年”者非是,原文當作“至愈作碑,時當是長慶三年”,故歐陽修雲:“考二官與此碑亦同,但不應在‘元年正月’。”《廟碑》“後三年”、“三年孟秋辛卯”、“明年”等皆與“二官”“亦同”,故歐陽懷疑“長慶元年正月”有誤,而未得確考,故又作“長慶中”。其實,歐陽之說亦有誤,“長慶元年”不指韓愈撰文之年。
 
二、柳州《羅池神碑》當立于長慶元年正月
歐陽修雲:“愈作碑,時當是長慶三年。”而宋拓《廟碑》末顯有“長慶元年正月十一日……孫季雄建立”等字,歐陽考辨謂:“蓋後人傳模者誤刻之爾。”《廟碑》何以誤刻作“元年”,方崧卿《韓集舉正》從歐陽說雲:“公作碑,時當在長慶三年也。今作‘元年’,誤也。”似以“元”為“三”之訛字。
一、“長慶元年正月”誤刻之
今人潘德熙《跋〈柳州羅池廟碑〉》[4]所考翔實,先指出“團圓”為沈傳師之誤筆,再以《金石錄》所收韓愈撰、沈傳師書《黃陵廟碑》為例,雲:“這位大書家是很粗心的,有時會把碑文寫錯。”如此誤字,未必為韓愈及沈傳師所致,是否在柳州傳摹時書丹者或鐫刻者不審慎而作。潘氏就“元年”而言:“‘三年孟秋’,應是柳宗元卒後第三年的七月,即長慶元年(八二○年)。後文又言:‘明年春,魏忠、歐陽翼使謝寧來京,請書其事于石。’可見韓愈此文,實撰于長慶二年,沈傳師書碑,當在同年,與朱熹說的‘傳師為中書舍人史館修撰,韓遷吏部,並在長慶二年’合。‘碑書元年’者,可能是因為羅池廟建成于長慶元年,所以沈傳師在書寫時特地倒填了年份。”吾傾向此說,而今略補一二:
(一)因“元”與“三”字體相似,故書刻易誤。此碑刻確有訛誤,如“團團”作“團圓”,朱熹《昌黎先生集考異》雲:“石本‘團團’字,初誤刻作‘團圓’,後鐫改之,今尚可見,則亦石本不能無誤之一證也。”故《考異》卷首綜述而言:“有所未安,則雖官本、古本、石本,不敢信。”
(二)碑文避唐諱不謹嚴。《廟碑》中見有“民”字九處、“世”字二處及“丙”字一處,此字常用,《廟碑》或缺末筆如“民”字(太宗李世民)、“世”字,或代用別字如“丙”字(世祖李昺)改為“景”字,皆避唐帝諱,而至於“治”字(高宗李治)一處、“顯”字(中宗李顯)一處,皆未避。此外,尚有“氓”字一處,因含“民”字,亦須避諱,如“昬”作“昏”,然此“氓”字未缺筆[5]。可知碑文雖避唐帝諱,而不盡避諱。此亦書者或傳模者之誤。
(三)韓愈曾撰《黃陵廟碑》,亦為沈傳師正書,又有誤刻。趙明誠《金石錄》卷29《唐黃陵廟碑》雲:“此本蓋七八年前舊物,字畫完好,可寶也。今世所傳《退之集》多為人妄加詶校,而此碑人家尚時有之,故訛謬為少。然退之自潮移袁,入為國子祭酒,實三年,而碑雲‘三十年’。蓋書碑者誤爾。”足見書人或傳模者頗為粗糙。
(四)趙明誠《金石錄》卷9《目錄》(13b)雲:“唐柳州井銘:柳宗元撰,沈傳師正書,長慶三年。”今閱《柳集》諸本《井銘》,有“元和十一年三月朔,命為井城北隍上”之語,可知柳宗元至元和十一年(816)鑿井並撰文。據《金石錄》可知,柳州《井銘》亦為沈傳師所書,書刻于長慶三年,則當與《羅池廟碑》同時。若是,則《廟碑》亦撰于長慶三年,“長慶元年”當為“長慶三年”之訛。然《金石錄》卷29《跋尾》(9a)又雲:“唐柳州井銘:柳宗元撰,沈傳師書。字畫頗不工,疑後人偽為,然以子厚集本校之,不同者數位,此本為善。又恐工人摸刻,不深精好爾。更俟識者辨之。”直至清代,書法家何紹基曾藏《宋搨羅池廟碑》(即後傳羅振玉者),考辨雲[6]:“沈書古樸淡白,知賞者稀,故趙氏疑其偽為。”亦以《柳州井銘》為沈傳師真筆。
(五)若“元年”有誤,則“正月”亦當有誤刻。長慶三年春在京請撰書後,返柳州而刻字立石,則當不在長慶三年“正月十一日”,故歐陽修以為“不應在元年正月”,而不得考定,故姑且作為“長慶中”。唐時自京至柳,至少亦需三個月,若“正月十一日”離長安,則到柳州最早亦在四月中,又“正”字形與“五”相似,恐為“五”字之訛。
綜上所考,《廟碑》書刻確實有粗糙之處,從而推測,“長慶元年正月”必有誤,疑即“長慶三年五月”之訛。
二、“長慶元年正月”刻字無誤
  潘氏雲:“羅池廟建成于長慶元年。”吾亦持此說,而至於“沈傳師在書寫時特地倒填了年份”之說尚可探討。
(一) 不合陳曾之行跡。清陳景雲《韓集點勘》雲:“公《鄆州溪堂詩序》作於此碑後,中有‘從事陳曾’,當即是人。蓋旋去桂幕而從事於鄆也。”韓愈《鄆州溪堂詩並序》有“其從事陳曾謂其眾言”等詞,陳曾者曾為鄆曹濮節度使馬總之部下。《溪堂詩》碑刻至宋時仍在,方崧卿《韓集舉正》、趙明誠《金石錄》等有著錄,韓愈撰,牛僧孺書,“長慶二年歲在壬寅十月戊午朔二十五日壬午建”。時間相近,極有可能與《柳州羅池廟碑》所雲“朝議郎管觀察支使試太常寺協律郎上柱國陳曾篆額”者同一人。由《鄆州溪堂詩》碑得知,陳曾赴任鄆州(今屬山東省),當在長慶二年十月以前,由桂州轉任鄆州則在“長慶元年正月”以後、“長慶二年十月”以前,而若“元”為“三”之訛字,則由鄆州轉任桂州在“長慶二年十月”以後、“長慶三年正月”以前。陳景雲“去桂幕而從事於鄆”之說乃前者。若長慶二年十月底離鄆州,則三年春到桂州,時間短促,至少亦須三個月,“長慶三年”之說難以成立。此外,尚有不少旁證輔據之處。
 (二)至宋,柳州未有人鐫改“元”字。碑石確有誤刻,又有更正改刻之痕跡,如朱子指出,“團圓”之“圓”重鐫為“團”字。原碑立于柳州羅池廟,假設有誤刻,其字涉及“建立”之年,事較嚴重,魏忠等當事人皆仍在柳州、桂州等地,長慶元年距長慶三年,相隔三年,極近,除當事人外,柳州目睹建廟立碑者多在世,應注意到,且其年月等字在末行之首,易於發現。碑文中“圓”一字亦被人發現而改鐫,何況建立年。今細查拓本,“元”字上不見重鐫之痕。
(三)碑名不同。韓愈撰碑,題作“柳州羅池廟碑”六字,見於宋拓《廟碑》首行。正書,筆跡與正文相同,為沈傳師所書無疑。而碑末署有“陳曾篆額”,此不指正書“柳州羅池廟碑”,當指羅氏本所收“羅池神碑”篆書四大字。“陳曾篆額”一行之後有“長慶元年正月十一日……孫季雄建立”之語。此“建立”當承上文“篆額”,“篆額”即“羅池神碑”四字,毫無疑問。由此可知,孫季雄于“長慶元年正月十一日”所建立,乃《羅池神碑》,非《柳州羅池廟碑》。
(四)碑文款式不同。唐代碑刻,一般以撰書人名刻在碑名之下,若有扁額,書額人名亦刻在正文之前,如桂林現存唐碑《舜廟碑》,在碑名後、正文前刻有“……韓雲卿撰;……韓秀實書;……李陽冰篆額”三行,是唐碑程式。然《羅池廟碑》首行僅刻撰人、書人,惟篆額人刻在末行。此不合常制,又碑名不同,則末二行當不屬於《羅池廟碑》。
(五)建廟與立碑年代不同。《廟碑》雲:“死而為神,後三年為廟祀我。及期而死。三年孟秋辛卯,侯降於州之後堂。歐陽翼等見而拜之。其夕,夢翼而告曰:館我于羅池。其月景辰,廟成,大祭。”死後三年,“孟秋景辰”即七月丙辰日,羅池廟建成。潘氏以“三年孟秋”為“長慶元年(八二○年)”,而如上所考,長慶元年七月有“景辰”(22日)而無“辛卯”。然“廟成,大祀”,時在柳侯於元和十四年(819)死“後三年”“孟秋丙辰”,即長慶二年(822)七月二十八日,此指“柳州羅池廟”,與“羅池神碑”不同。
(六)筆跡不同。宋拓《廟碑》首行“柳州羅池廟碑”六字以下,直至正文末行,筆跡相同,為沈傳師所書,而至於末兩行“長慶元年正月……建立”等字,較大,又與正文筆跡不同,最顯著者“元”、“國”、“正”等字。現存拓本即剪裝本,若原石碑刻在一面,共21行,詳見拙稿《韓愈撰〈柳州羅池廟碑〉之復原》,則可分成二段,其一自第01行至第19行,為沈傳師書,其二第20、21兩行,為別人所書,當即陳曾,否則乃孫季雄。
總之,“長慶元年正月”無誤,“元”字非“三”字之訛。篆額者陳曾,由桂州轉任鄆州從事,當在長慶元年正月後、長慶二年十月前。
三、柳州羅池廟建成年代及其異文
至於何年廟成,自宋以來所說又不一,此與《廟碑》所作“長慶元年”有關。據我管見,共有三說。
(一)長慶二年(822)孟秋七月:《廟碑》拓本及傳世諸本《韓集》皆作“謂曰:‘……死而為神,後三年為廟祀我。’及期而死。三年孟秋辛卯,侯降於州之後堂。歐陽翼等見而拜之。其夕,夢翼而告曰:館我于羅池。其月景辰,廟成大祭。”其“三年孟秋辛卯”即長慶二年七月二十八日,謂死“後三年”。此外,北宋初人劉斧《青瑣高議·前集》卷1《柳子厚補遺:柳子厚柳州立廟》雲:
如期而死。後三年,公之神見於後堂壁下,歐陽翼見而拜之。公曰:“羅池之陽,可以立廟。”廟成,乃割牲置位,酌酒祭公,郡人畢集。時有賓州軍將李儀還京,入廟升堂罵詈。(李)大叫僕於堂下,腦鼻流血,出廟即死。郡民愈畏謹。
事、時皆合《廟碑》而較詳。此書雖屬小說雜記之類,而蓋有所據,後文詳考。
(二)長慶元年(821):文安禮於紹興五年(1135)知柳州軍州事,撰《柳先生年譜》,“元和十三年戊戌”條雲:
韓退之《羅池碑》雲:“侯為州三年,民既皆喜悅,嘗與其部將魏忠謝甯歐陽翼飲酒驛亭。謂曰:‘吾棄于時而寄於此,與若等好也。明年,吾將死,死而為神。後二年,為廟祀我。’及期而死。”其與部將飲酒驛亭,蓋此年(元和十三年)也。
今檢文氏《年譜》諸本[7],皆以“後三年”作為“後二年”。文氏所引《羅池碑》文字與宋拓本大致相符,惟“三”字作“二”字。死後二年即長慶元年,雖合《碑》末行“長慶元年……孫季雄建立”,而所引《羅池廟碑》不合現存石刻,據此可證,文安禮雖任柳州而未見《廟碑》石刻,碑刻恐已失存。若仍有碑刻,應目睹,目睹則明知其不同,不同則應加按語證實。又至明、清,柳州仍持此說,如傅高《重修柳侯羅池碑記》作於正統十四年(1449)[8]雲:
元和十年乙未,自永州司馬刺柳州,越四年己亥(元和十四年819)仲冬(十一月)八日,侯卒,年四十七。又二年辛醜,乃長慶元年(821)也,部將魏忠等廟祀侯于羅池
此合于文氏“後二年”之說。至於乾隆十四年(1749),楊廷璋撰《重修柳侯祠記》乃斷定雲:“創建于唐長慶元年。”
(三)元和十五年(820):張敦頤於幹道五年(1169)撰《柳先生曆官紀》,雲:
先是(元和)十三年,“與其部將魏忠謝甯歐陽翼飲酒驛亭。謂曰:‘吾棄于時而寄於此,與汝[若]等好也。明年,吾將死,死而為神。後三年,為廟祀我。’果(碑文無“果”字)及期而死。至十五年孟秋辛卯,先生[侯]降於州之後堂,歐陽翼等見而拜之。其夕,夢而告曰:‘館我于羅池。’其月丙[景]辰廟成。”韓愈為碑以記之,見退之所作《羅池廟碑》。
張氏《曆官紀》此條亦據韓愈《廟碑》而作,惟“至十五年”不同。今傳世集本無作“至十五年”者,又文氏《年譜》引作“後二年”,集本皆作“後三年”。校勘韓文者至今甚多,而無人提及此等異文。
張氏“元和十五年”之說亦該有所據,如《柳集》所附《尚書省牒柳州靈文廟》(元佑七年1092)有“伏睹唐柳州刺史,元和年立廟于羅池”之語。柳侯死於元和十四年冬,元和十六年正月改元為長慶,則“元和年立廟”當在改元之前,即元和十五年。不知張敦頤是否據此說。然至於張氏作“至十五年孟秋辛卯”,亦誤。元和十五年孟秋七月有“景辰”(16日)而無“辛卯”。“元和年立廟于羅池”之句,雖無記何年,而載於《尚書省牒》,該有所據。《廟碑》的作“長慶”,《省牒》作“元和”,何據未詳,而蓋據官方資料,且出於北宋元佑間,視張氏《曆官紀》、文氏《年譜》早半百年,最可靠。
按,穆宗元和十六年正月四日改元為長慶。碑刻作“長慶元年正月十一日”,與改元相距僅六日,柳州處在嶺南邊遠之地,蓋當時未知改元,仍用元和,直至北宋,恐有記錄在案,作“元和十六年”。疑《尚書省牒》據此為“元和年”,張敦頤據此而誤為“元和十五年”,或據文氏“後二年”說而誤為死後第二年。
若是,則元和十六年(821)正月十一日立《羅池神碑》,陳曾篆額,孫季雄建碑。韓愈《羅池廟碑》撰年非“長慶元年”,應在長慶三年,而與《羅池神碑》不同。然而仍有一疑點。元和十六年正月四日改元為長慶,柳州未得知改元,則為何以書為“長慶元年正月”。假設後人改書,則應在長慶三年,而《廟碑》款式不合程式,前正文與後二行筆跡不同,似非長慶三年。然則是否提前通知改元之事。穆宗即位不在長慶元年正月,乃在前一年即元和十五年閏正月,則有可能即位後提前發令通知明年改元之事,而史書無載,待考。
 
三、撰《廟碑》之原因韓愈第二《祭柳子厚文》
韓愈《羅池廟碑》雲:“過客李儀醉酒,慢侮堂上,得疾,扶出廟門,即死。”李儀何以暴死,韓愈未言明,引李儀“即死”之後,只言“謝忠來京師,請書其事于石。余謂柳侯生能澤其民,死能驚動福禍之,以食其土,可謂靈也已。”其中“驚動福禍”指何事,是否為李儀即死之事,韓愈未盡“書其事”。
一、李儀暴死之原因
明末著名文學家張岱(1597-1679)撰《夜航船》二○卷,一部百科全書類之著作,其卷18《荒唐部·鬼神》有“柳侯祠”條引韓愈《羅池廟碑》,末一行作“過客李儀醉酒,慢侮堂上,得疾,扶出廟門,即不起。”前十七字與碑全同,惟後“不起”二字不同。不知何故以“即死”改為“即不起”。“不起”不必謂“死”。甚至有人以為李儀“醉酒”,飲酒過度,竟得急性酒精中毒症,因此“即死”。
北宋劉斧《青瑣高議·前集》卷1有《柳子厚補遺:柳子厚柳州立廟》,言及李儀死亡之具體原因,似有所據。《柳州羅池廟碑》一文,涉及韓柳兩方,注解者甚多,如屈氏《校注》、羅氏《校注匯輯》、柳州《注釋》等,雖詳而不全,皆未提此文,吳文治編《韓愈資料彙編》(中華書局1983年)亦未採錄。不知此書屬雜記小說之類,故無據采。今舉出全文:
公預知死,召魏望[忠]、謝甯歐陽翼曰:“吾某月某日當去世,子為吾見公,當世能文,為吾求廟碑。後三年,吾當食此。”如期而死。後三年,公之神見於後堂壁下,歐陽翼見而拜之。公曰:“羅池之陽,可以立廟。”廟成,乃割牲置位,酌酒祭公,郡人畢集。時有賓州軍將李儀還京,入廟升堂罵詈。(李)大叫僕於堂下,腦鼻流血,出廟即死。郡民愈畏謹
謝甯入京見公,求廟碑。公詰之曰:“子厚生愛彼民,死必福之。”曰:“神威甚肅。”公問其故,曰:“或過廟不下,致祭不謹,則蛇出廟庭,或有異物現出,民見即死。”公曰:“爾將吾文祭而焚之,無使人見。”如公言祭之,蛇不復出。其文,人或默傳得,今亦載之。
韓文公《祭文》:
公生愛此民,死當福此民。何輒為怪異物,驚懼之至死者。公平生不足,憤懣不能發洩,今欲施於彼民,民何辜焉。謝寧說甚可驚,始終何戾也。無為怪異之跡,敗子平生之美名。餘與子厚甚厚,其聽吾言。
此殆合韓愈《羅池廟碑》而翔實。韓愈曾為柳宗元撰《祭柳子厚文》,為子厚死後所作,與《青瑣高議》所收“韓文公《祭文》”全不同,乃另一文。後一半“祭而焚之(即此祭文)”等事不見於《廟碑》中,又此文輕俗拙劣,亦不合祭文常式,似非韓愈所作,雖雲難以置信,而劉斧為北宋初人(1073年前後在世),時距晚唐不遠,又記事多合《廟碑》而詳,不能一概否定。
柳民為何請韓愈撰《羅池廟碑》。凡《廟碑》應紀念祠廟落成,而此文以祀典安魂為主。歷代文人評論《廟碑》者甚多,或譴退之,或責子厚。最早者劉昫(887-946)《舊唐書》卷160《韓愈傳》,雲:“若南人妄以柳宗元為羅池神,而愈譔碑以實之。”稍後,五代北宋初人田錫(940-1003)《題羅池廟碑陰文》[9]亦雲:“柳子厚終於柳州,以精多魄強為羅池之神。昌黎韓退之敘其事而銘之於碑矣。”佛教學者契嵩(1007-1072)[10]置喙雲:“韓子為《羅池廟碑》而《唐史》非之,宜非也。其事神,在韓子當辯;乃從而神之,而張其說。何其好怪也。《語》曰‘子不語怪力亂神’;而韓子乃爾,豈不與孔子相悖耶。”批判者皆從儒而論,如北宋董逌[11]雲:“夫鬼神茫昧,幽眇不可致詰,聖人閟而不言。”南宋劉克莊引碑文雲[12]:“‘過客李儀,醉而慢侮,扶出即死。’恐非‘不語神怪’之義。”至於明代,張自烈先懷疑而後嚴譴,雲[13]:“竊疑(韓)退之雖撰‘《迎享送神詩》遺柳民’ (見《柳州羅池廟碑》),然奇事不足信,其文未盡工也。……過客李儀醉嫚褻侯,實甚未可與殺人同科,侯立置之死。夫侯稱能澤民者,何酷暴若是。……(歐陽)翼等以夢告退之,退之張大其事,為詩歌祀侯,皆誣也。”或以柳宗元為殺人犯,或判韓愈為妖言惑眾罪,彈劾嚴厲。
韓愈自稱儒家,雖事及怪神而皆出謝翼之語,未自直言,至於過客李儀“得疾”“即死”之原因,終默而不語。然《青瑣高議》所載頗為具體,揭露雲:“時有賓州軍將李儀還京,入廟升堂罵詈。儀大叫僕於堂下,腦鼻流血,出廟即死。郡民愈畏謹。謝甯入京見韓公,求廟碑。”可知“過客”李儀乃“賓州軍將”。“賓州”在柳州之南,從此還京,必經柳州。為何“謝甯來京師,請書其事于石”,因為李儀即死。為何即死,《青瑣高議》謂“蛇出廟庭,或有異物現出,民見即死。”“寧如公言祭之,蛇不復出。”則非鬼神所作,又非酒精中毒,其死乃毒蛇之故。
《廟碑》不及“蛇出廟庭”等事,前只有“慢侮堂上”,故劉昫、董逌等一般讀者推想子厚死後為神,降災作祟。李儀出廟即死一事,筆者以為實有其事,而非鬼神之祟。柳州蛇多,時在“孟秋”七月,出穴產卵最凶。據此推想而知,李儀“得疾”“即死” 之直接原因,應被毒蛇咬死。“腦鼻流血”,其蛇毒極為猛烈。“出廟即死。郡民愈畏謹”,古代柳民囿於迷信,“公平生不足,憤懣不能發洩”,因此以為子厚死後降神作祟。李儀被毒蛇咬死,“大叫僕於堂下,腦鼻流血,出廟即死”,從此以後,柳民正如杯弓蛇影,每見異出禍,輒以為柳神所惹,故雲:“或過廟不下,致祭不謹,則蛇出廟庭,或有異物現出,民見即死。”若實有其事,韓愈為何明知而不提。抑複是否無有其事,皆道聼塗説。
二、《廟碑》中《送神詩》之破譯
《廟碑》雲“得疾”“即死”,未及原因,僅言“醉酒慢侮”。其實,韓愈作《迎享送神詩》附於《廟碑》末,其中《送神詩》最後數句有所暗示,雲:
下無苦濕兮高無干,秔稌充羨兮蛇蛟結蟠。
我民報事兮無怠其始,自今兮欽於世世。
其中“秔稌充羨兮蛇蛟結蟠”一句,最難理解。柳文之中習見蛇類,如《捕蛇者說》、《宥蝮蛇文》,作於永州,在柳州作《寄韋珩》詩,描寫景色有“陰森野葛交蔽日,懸蛇結虺如蒲萄”之語,《嶺南江行》詩亦有“山腹雨後晴添象跡,潭心日暖長蛟涎”之語,而皆與《送神詩》此處無關。“秔稌充羨”四字易解,蓋謂莊稼豐收有餘,而“蛇蛟結蟠”四字則如何解釋。“蛇蛟結蟠”在“秔稌充羨”後,兩句連接,文意不通,故歷來有批註。例如南宋魏仲舉《五百家注》本引孫汝聽注雲:“言秔稌之穗如蛇蛟也。”亦通,孫說乃出自“懸蛇結虺如蒲萄”之意,而此處隱喻太懸隔,又用四字之多,嫌太羅唆,蓋牽強附會。文讜《詳補注》本雲:“蛇蛟結蟠,言不為害也。”較妥,故今人童第德《韓集校詮》採用而補充雲:“此言蛇不出而為民害。一曰:山洪暴發,俗名水蛟發。蛟不出則無洪水,亦備一說。孫說未諦。”蛇蛟,龍之族,龍為水神,前句“下無苦濕兮高無干”謂柳民無日曬雨淋之苦,水神能救“高無干”,而與“下無苦濕”難以承接。三說之中,文讜之說,最妥,而尚未盡言。
筆者以為前一半則向神祈禱之詞,後一半乃向神發誓之語。“蛇蛟結蟠”與前句相連,亦應為祈禱之詞。按前後文意,蓋謂蛇蛟結蟠而安,不出為祟。至於前句“下無苦濕兮高無干”,祈禱土地高低水量皆調合,蓋謂適合莊稼成長,故後有“秔稌充羨”之語。而不知土宜與“蛇蛟結蟠”有何關係。此句在《送神詩》之中,與“秔稌充羨”相連,則當謂蛇蛟之災與雨水對莊稼之成長相同,皆對柳民生活之影響極為嚴重,且在祈禱詞之最後,承接此句發誓“我民報事兮無怠其始”。
蛇蛟與雨水,對民生之影響嚴重。由此推測,韓愈明知“得疾”“即死”之直接原因,故以“蛇蛟結蟠”一句寘於最後,祈禱蛇蛟不出洞,多關注柳民生活,保佑柳民,使得連年豐收,若是則柳民得以安居樂業。《青瑣高議》所記,詳而多合《廟碑》,當有所據,不盡為虛構。至於篇末所附“韓文公《祭文》”,雖符合前文,而是否為韓愈所作,難以置信,姑視為佚文對待。
總而言之,殺人非子厚所犯,李儀醉酒不謹慎,自被毒蛇咬死;隱蔽毒蛇之事,乃韓子之罪,而即使直言事實,柳民亦不信,然則不如使柳民尊崇柳神,正如《論語》所雲“祭如在,祭神如神在”,不僅不害柳祠,又虔敬而勤謹。陳曾等及柳民稱為“羅池神”,而韓愈撰《羅池廟碑》雖“書其事”,終無用“羅池神”之詞。按韓愈撰《廟碑》之用意,不在證實怪異,而在於教誨“慢侮堂上”之非。
 
結  語
韓愈撰《柳州羅池廟碑》,末有“長慶元年正月……建立”。歐陽修《集古錄跋尾》以為“至愈作碑,時當是長慶三年”。而歐陽之說亦有所誤,“長慶元年”者乃陳曾篆額《羅池神碑》,孫季雄立碑。韓愈《廟碑》雖撰書于長慶三年,與《羅池神碑》不同。碑文作“長慶元年”無誤。為何“長慶元年正月”立《羅池神碑》,則子厚生前雲:“死而為神,後三年為廟祀我。”子厚卒於元和十四年(819)冬,“後三年”謂卒後第三年,即“長慶元年”(821)。為何“後三年”,可能與服喪三年(25個月)有關,除喪後起動,故孫季雄于長慶元年初立碑于羅池畔,碑名“羅池神”,而祠廟未建成,故柳神于長慶二年降於州廨後堂雲:“館我于羅池。”因此柳民即時建廟。廟成不久,賓州軍將李儀醉酒入廟罵詈,被毒蛇咬死,柳民以為柳神作祟,遂遣人求韓愈撰碑文,碑名“羅池廟”,非“羅池神”,二碑不同。
 
綜上所考,作年表如下:
元和十三年(818)
 
柳宗元與部將魏忠、謝甯、歐陽翼飲酒,預言死期。
元和十四年(819)
十一月    八日
柳宗元卒於官。一說十月五日。
元和十五年(820)
 
韓愈撰《祭柳子厚文》、《柳州刺史柳君墓誌》。
元和十六年(821)
長慶  元年
正月      四日
改元為長慶。
正月    十一日
孫季雄建立《羅池神碑》,陳曾篆額。
 
 
長慶 二年(822)
 
陳曾由桂州轉任鄆州馬總節度使從事,當在長慶元年春後、二年冬前之間。
七月辛卯(三日)
柳宗元為神,降於州之後堂,夢告歐陽翼。
七月丙辰(二八日)
柳民建廟于羅池之陽,廟成大祀,賓州軍將李儀醉酒入廟慢侮,立即被毒蛇咬死。
秋冬(﹖)
謝寧就上京之途。
 
長慶 三年(823)
謝寧請韓愈撰《柳州羅池廟碑》,沈傳師正書。又請沈傳師正書柳宗元《井銘》。
柳州刻立《柳州羅池廟碑》、《井銘》。
                      
 
 
 
                                 (2007.8.26)
 
 
 
* 作者單位:日本國立島根大學法文學部,教授
單位位址:日本國522-8522島根縣松江市
E-mail: tosaki@soc.shimane-u.ac.jp


[1] 中國柳州第三屆柳宗元國際學術討論會(2004年11月)交流論文《韓愈撰〈柳州羅池廟碑〉之復元及其廟碑失存年代考略》(載《柳宗元研究文集──第三屆柳宗元國際學術討論會研究論文擷英》廣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
[2] 又《石本考》引《集古錄跋尾》而後云:“其後《集古錄目》、《金石錄》、《廣川書跋》、《通志.金石略》、《寶刻叢編》、《輿地碑記目》著錄,其首題及建碑時間均與《跋尾》同。”(p147)《寶刻叢編》、《輿地碑記目》皆引《集古錄目》,《廣川書跋》、《通志·金石略》未錄“首題及建碑時間”。
[3] 但其月日有二說:一說“十月五日”,一說“十一月八日”。詳見戶崎《參謁永州柳子廟-對柳宗元生日與卒日的疑義》(收于戶崎著《柳宗元在永州》日本滋賀大學出版1995年;原載《汲古》21,1992年)。
[4] 載於《書法》總第49期(1986年第4期,p19)。
[5] 羅聯添《韓愈古文校注彙輯(第三冊)》(台灣·國立編譯館2003年)云:“天氓,氓,民也,謂天朝之子民。避唐太宗李世民之諱而云然。”(p2444)避“民”而用“氓”,此說不妥。
[6] 《跋陳雪峰并天齋井銘拓本》(道光二二年1842)收於《東洲草堂文鈔》卷十《題跋》。
[7] 文氏《年譜》亦散佚已久。至清雍正八年(1730),馬日璐(字嶰谷)購得宋本《韓譜》、《柳譜》,合刻為《韓柳年譜》八卷,此即粵雅堂叢書本《韓柳年譜》(咸豐五年1855)八卷。此外,四庫全書有五百家注本《柳集》,據宋槧殘帙,集首有文安禮《柳先生年譜》;朝鮮崔萬理等編刊《諸家註柳先生集》(正統五年1440)亦有《柳先生年譜》;日本大島桃年“舊藏朝鮮活字板”《柳先生年譜》,校刊於日本嘉永二年(1849)。
[8] 見《(乾隆)馬平縣志》卷8《藝文》。
[9] 附於《柳集》世綵堂本《附錄》卷上。
[10] 《鐔津集》卷19《非韓下篇》23《柳州羅池廟碑》。
[11] 《廣川書跋》卷9《羅池廟碑跋》。
[12] 《後村先生大全集》卷184(《新集》卷4)。
[13] 《與古人書》卷上《與韓退之論柳侯求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