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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永州府志卷二:道州
 
《洪武永州府志注释》  加入时间:2014/3/7 9:40:00  admin  点击:3158

 

道州

 

州治 在江之北,其来旧矣。中为设厅,左右两廊列为吏舍,前为仪门。建通判厅于州治之东,判官厅于其西。宋天圣[1]四年(1024),郡守辛公[2]撤旧设厅而新之,司理参军掌禹锡记焉。设厅之后,又有名拙堂、漫斋堂。嘉定辛未(1211),柯山徐公[3]来守是邦,以其堂久而弊,又从而整葺之,更其扁曰“平易”,教授薛荣记焉。继而壬申(1212),三衢徐公[4]即厅事之西构一堂,为议政地,扁曰“宅生”,营道县丞张耕为之记。堂之右又为节爱堂。

嘉定壬申(1212),莆田方信孺[5]由曲江拜命来守兹土,相攸正堂之东偏,立层阁,而扁曰“九疑环观”。郡圃之内,又有“粲粲”、“欣欣”、“振振”、“肃肃”四亭。又亭之前有池,生莲花并蒂,创亭于池上,扁曰“瑞莲”。建路分厅于旧潇南驿,教授厅于子城西;建州院于判官厅之西,司理院在州院之东;创司户厅于旧三元亭之故北,司法厅于教场之东北,都监厅于甘泉坊内,监押厅于营道县治之后,巡辖厅于铁作巷。此皆宋朝之旧规也。

元朝改州为路,立总管府,重修设厅及仪门、两廊、吏舍,创经历司于设厅之[][6],规模一新。

圣朝混一之初,改路为府。郡守盖[][7]于设厅之后,建燕堂五间。东为知州宅,又东为同知宅。前为判官宅、吏目厅、司吏宅。厅之西为吏目宅。创谯楼于仪门之前,规模雄壮。洪武九年(1376),改府为州,隶永州府。

 

湖广等处提刑按察司 在州治东。

千户所 在州治西。

广济仓 在州治东。

税课局 在按察司左。

惠民药局 在潇南驿左。

潇南驿 在广济仓左。

麻滩驿 在零陵界。

 

 

设厅记

 

[]掌禹锡[8]

[9]史之任,周称“诸侯”,而藩垣为重;厅事之设,汉曰“黄堂”,而厅断[10]居最。故左鱼[11]伏熊[12]之命,以分阃寄[13];班春树风[14]之教,以告辰猷[15]。惠直之德,申伯[16]著于前;宽明之政,黄霸[17]推于后。布在方策,炳若丹青。

江华,古有鼻国也,始隶长沙郡焉[18]。地居越徼,俗兼蛮左,呰窳[19]偷生,而惟旧熂爈[20]务农而成业。虞帝陟方之后,始为福壤;何侯拔宅以来,继有灵迹。逮李唐开国,多闻人刺部[21]。治行尤异者,有若阳亢宗、元次山焉。蔼然芳徽,于今不泯。五代之日,马氏窃据其地,赋敛暴急,民不堪命。国家右[22]文启运,龥俊求理,茂条教,丕变时风。天圣[23]纪号之三载秋八月,天子[][24]简良牧,俾涖是邦,佥以宫洗辛公塞诏。公挺卓越之资,[25]宏深之器,敏以干事,明以照奸,物无遁形,刃有余地。爰自下车,一[26]之日,除积弊,立新规,恶者必惩,善者必劝。二之日,训农事,兴学校,俗知礼让,乡行孝弟。三之日,寇攘息,狱讼简[27];岁登丰楙[28],物无疵疠。于是政既成矣,民既安矣,公犹靡思暇豫,惟以日葺为己任。尝谓厅[][29]褊隘,弗尊朝命。乃鼎新栋宇,易之五间,其始也,筑之登登,之冯冯,逾月未几,厥功告成。足以待王人,足以劳军旅。仍建小厅于后,便其视事。厥有缔[][30]之先敬规摹之奇巧,皆出公之心计也。

自余[31]堂室、廊庑、仓廪、厩库,爰究爰度,必躬必亲。民力不勤,役事咸毕。雄雄方面,为之改观。述政理之隆替,纪贤明之远大,美风俗之谣咏,彰神灵之感应,复见乎《舜庙》、《鼓角楼》二记焉。向所谓申伯惠直之德,黄霸宽明之政,公实兼之矣!今年孟冬,朝廷以[][32]有闻,宠恩[33],改秩殿省丞,旌有功也。噫!彼宦游怀安者,语公[][34]犹传置,不久他适,曷肯营之?非夫优游[35]圣人之道,企慕循吏之风,孰能与于此夫?昔者画羊之名,闻[36]诸南海;植莎之号,播厥蒲津,止于志休祥、夸胜概而已。后来居是厅,阅是记,则知圣朝惟良共治,化民成俗,得其人矣,讵使阳、元二贤专美[37]于有唐也!

时天圣四年(1026)丙寅岁仲冬六日,将仕郎、守司理参军掌禹锡记。

 

 

宁远县

提刑按察司分司 在县治东。

县治 在正街北,正厅五间。东为典史幕,东西两庑列为吏舍,仪门三间。厅后为燕堂三间,堂后为知县宅,东为县丞宅、典史宅,西为主簿宅,司吏宅。

税课局 在县治右。

惠民药局 在后街。

巡检司 在白面寨。

 

江华县

提刑按察分司 在县治东。

县治 在正街北。正厅一间。东为典史幕,东西两庑列为吏舍,仪门三间。厅后为知县宅,东为县丞宅。

税课局 在县治西。

惠民药局 在县治西。

巡检司 在涛圩、□□、锦田。

 

永明县

提刑按察分司 在县治东。

县治 在三街北。正厅三间,后燕堂一间。东为典史幕,东西两庑列为吏舍,仪门三间。堂后为知县宅,东为县丞宅。

税课局 在县治西。

惠民药局 在□[38]

巡检司二处,在排面递□□□




[1] 天圣:为宋仁宗赵祯的年号。

[2] 辛公:指辛若济,生卒不详,宋仁宗天圣四年(1024)以殿中丞出任道州知州军事。

[3] 徐公:指徐杞,生卒不详,宋宁宗嘉定四年(1211)以朝散大夫出任道州知州军事。

[4] 公:《府志》原文作“分”,误。

[5] 方信孺(11771222):宋兴化(今福建莆田)人。以文荫补番禺县尉,知韶州。宋宁宗嘉定五年(1212)以承议郎出任道州知州军事,累迁淮东转运判官兼提刑。

[6] □:《府志》原文此处疑脱一字,待补。

[7] “盖”字后疑脱一“公”字。盖公:指盖恒弼,生卒身世不详,明洪武四年(1371)任道州知府。

[8] 掌禹锡:宋代郾城(今属河南)人,字唐卿。中进士第,为道州参军。宋英宗治平元年(1064),以尚书工部侍郎致仕。

[9] 刺:《府志》原文为“利”,误。

[10] 厅断:犹言听断,指处理政务。

[11] 左鱼:亦称“左鱼符”。指符契的左半。唐宋时符契作鱼形,故名。宋王楙《野客丛书·郡守左符》唐故事,以左鱼给郡守,以右鱼留郡库,每郡守之官,以左鱼合郡库之右鱼,以此为信。

[12] 伏熊:参见《卷一·谯楼》掌禹锡《鼓角楼记》“熊轼”注。

[13] 阃寄:委任武将以军权。字面意思是寄托以阃外之事。阃,指国门。

[14] 班春:颁布春令,指古代地方官督导农耕之政令。树风:树立良好习俗。

[15] 辰猷:辰,北极星,指帝王。猷,谋划。

[16] 申伯:西周厉王至宣王时期人,即周宣王之元舅。周厉王屡行暴政,导致天下民变,厉王逃往彘地(今山西霍县)避难,朝政由周公、召公、申伯等人摄行,史称共和行政厉王死后,姬静继位,即宣王。申伯被宣王改封谢地(今河南唐河县南部,一说在今河南南阳县)。

[17] 黄霸(?-前51):汉淮阳阳夏人,字次公。少学律令,武帝末补侍郎谒者,历河南太学丞。时吏尚严酷,而霸独用宽和为名。宣帝时,为廷尉正,坐夏侯胜事系狱。在狱中从胜授《尚书》。后擢颍川太守,任扬州刺史,得吏民心,官至御史大夫丞相,封建成侯。汉世言治民吏,必黄霸为第一。为政宽和,得吏民之心。

[18] 焉:《府志》原文作“为”,误。

[19] 呰窳(zǐ :懒惰。

[20] 熂爈(xì lǜ):火烧小草。

[21] 刺部:刺,任刺史(太守、知府)。部,古称州为部。

[22] 右:《府志》原文作“石”,误。右,崇尚,尊崇。

[23] 天圣:宋仁宗赵祯的年号,天圣元年为公元1023年,“纪号之三载”即公元1025年。

[24] 恒:《府志》原文为“钦庙讳”。北宋钦宗名赵桓,因避讳而缺一“恒”字。

[25] yùn):蕴藏,包含。

[26] 一:《府志》原文作“二”,误。

[27] 狱讼简:指狱讼稀少。

[28]丰楙(mào):指五谷丰登,年岁丰饶。楙,同“茂”,茂盛。

[29] 署:《府志》原文为“英庙讳”,北宋英宗名赵曙,因避讳而缺一“署”字。

[30] 构:《府志》原文为“高庙讳”,南宋高宗名赵构,因而避讳缺一“构”字。

[31] 自余:其余。

[32] 美课:考核政绩优异。此处脱一“美”字,据康熙九年《永州府志》补。课,按规定程式评议考核官员政绩。

[33] 遄降:迅速降临。

[34] 署:《府志》原文为“英庙讳”,北宋英宗名赵曙,因而避讳缺一“署”字。

[35] 优游:从容,宽和。

[36] 闻:《府志》原文作“间”,误。

[37] 专美:独擅美名。专,擅,独有,独占。

[38] 本府志原文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