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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古今永州》 加入时间:2012/7/14 10:58:00 admin 点击:1579 |
第四节 行政区划 国史上对行政区划基本上只记载到县一级,县以下行政区划记载不详。历代编修的永州府志和各县县志,对县以下的行政区划应当有详细记载。但是,明代以前编纂的永州府志、各县县志今已无存,因此对永州在明代以前县以下的行政区划无从考证。到了清代及其以后,县以下行政区划,在永州府志和各县县志中均已有详略不同的记载。 一、清代 永州府辖1州7县。县以下行政区划大体呈以下状况:道州嘉庆年间辖9乡;零陵县清初辖12乡,光绪时调整为7镇、10乡;祁阳县清初辖16乡,康熙年间改16乡为16都,嘉庆年间仍改都为乡;东安县顺治时辖8乡,康熙年间为10乡;宁远嘉庆年间辖10乡;新田康熙年间辖19都;江华县康熙年间辖8乡;永明县光绪年间辖7乡。 二、民国时期 县以下行政区划变动频繁,大体情况是: 零陵县 民国16年(1927)辖7镇0乡。民国19年开始设区,至民国21年,全县分为8个区。民国24年实行保甲制,全县分为8区、37乡镇、807保、7979甲。民国26年撤销区建制,民国28年恢复区建制,民国35年又撤销区建制。民国36年,全县合并为12乡镇、156保、1776甲。 祁阳县 民国24年分为6区、39乡镇。民国27年撤区。民国30年调整为33乡镇,民国36年合并为19乡镇。 东安县 民国24年设6区、70乡镇、513保、5117甲。民国30年合并为16乡、229保。民国36年合并为8乡。 道县 民国2年设8区、68乡、2镇、792保、7486甲。民国26年合并为8区、33乡、1镇、792保。民国36年合并为12乡、1镇。 宁远县 民国元年划分为6镇、5乡。民国18年划分为9区,民国20年调整为7区。民国24年划分为5区、1直属乡。民国27年,划分为1镇、9乡。 永明县 民国24年前,全县设2镇、7乡、17都。民国24年调整为6区、32乡、330保。民国27年撤区并乡,调整为2镇、16乡、220保、2543甲。民国38年调整为9乡、2镇、99保、1220甲。 江华县 民国3年设40团、11瑶总。民国20年撤销瑶会,分为10区、44团。民国24年,撤团建乡,全县设6区、1镇、12乡。民国27年撤区,调整为13乡、348保。民国31年调整为1镇、13乡、200保。民国36年合并为1镇、7乡。 新田县 民国元年划分为1区、5乡。民国9年调整为1区、3镇、3乡。民国13年调整为5区,民国15年调整为10区。民国20年划分为6区、10镇、197乡。民国24年调整为6区1镇、33乡。民国27年撤区并乡,调整为1镇、13乡、189保。民国36年,辖1镇、6乡、118保、1508甲。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 1949年10月,永州专区成立,辖零陵、祁阳、东安、道县、宁远、江永、江华、新田等8县、36区、8镇、88乡。其中零陵县6区、2镇、27乡;祁阳县6区、1镇、18乡;东安县4区、8乡;道县5区、1镇、13乡;宁远县4区、1镇、9乡;新田县4区、1镇、6乡;永明县3区12镇、7乡;江华县为4区。1950年,全区调整为65区、14镇、757乡。 1952年对行政区划进行调整。零陵县调整为14区、1镇、285乡;祁阳县11区、5镇、215乡(4月,析原第七、八、九、十区及第五、六区部分乡置祁东县)、8居委会;东安县7区、3镇、77乡;道县11区、1镇、173乡、6居委会;宁远县11区、228乡;新田县5区、100乡;江华县10区、1镇、187乡;永明县7区、108乡。 1955年11月,江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成立江华瑶族自治县,设6区、97乡。 1958年秋冬,撤销区乡建制,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其中,零陵县2镇、26社,祁阳县25社,东安县1镇、13社,道县1镇、15社,宁远县1镇、15社,新田县6社,江华县9社,江永县1镇、10社。 1961年恢复区建制,调整人民公社体制。至年底,零陵县辖10区、2镇、78社,东安县5区、31社,道县11区、41社,宁远县9区、43社,新田县21社,江华县8区、2镇、38社,江永县6区、2镇、41社。 1962年12月底,恢复零陵专区,辖零陵、东安、道县、宁远、江永、江华、蓝山、新田等8县、52区、330社、4424个大队、37704个生产队。 198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精神,撤销人民公社建制,建立乡建制。到年底,零陵地区共辖2市、9县、54区、21镇、376乡、5143村(居)民委员会、45037村(居)民小组和66个国营农林场所。 1995年,开展撤区并乡建镇工作。即撤销县的派出机构——区,扩大乡的规模,在条件具备的地方设立建制镇。全市辖冷水滩、芝山2区和祁阳、东安、双牌、道县、江永、江华、宁远、新田、蓝山等9县,共108镇、80乡、5313个村(居)民委员会、45714个村(居)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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