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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藻:玩鸥亭记 吕国康主编:《永州历代诗文选》 加入时间:2009/1/10 11:28:00 admin 点击:2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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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鸥亭记 汪藻 【题解】 本文选自《永州府志》。玩鸥亭即望江楼,在永州古城北,可以俯瞰蘋洲。这是一篇写驯鸥的散文。鸥是一种水鸟。文章写出“以心驯鸥,物我同心,忘其常情”的情状,表现了驯鸥而达到臻于完美的忘我境界,抒发了自己被贬而窝居永州十二年的怨愤和悲痛。文章开始交代自己“谪居”的地位——“僇人”。第二部分通过回答一个过路的客人关于玩鸥的提问,介绍了自己驯鸥的经验——心心相印,物我同存,精神专注,思想集中,达到忘我、忘物、忘情的境界。接着写自己的性格刚直,不同流合污,愿在麋鹿之群中修心养性,安度终生,表达了与世无争的思想。文章把驯鸥、玩鸥的情形写得栩栩如生。特别是用心灵沟通,视鸥为人的专注的驯鸥方法,揭示出做任何事要想成功必须遵循的规律。文章类比鲜明,主题突出,含义深沉。 余谪居[1]零陵,得屋数椽潇水之上,既名为僇人[2],人罕与之游。又地承凋瘵之余[3],无可游者,故一年而病,二年而苏,三年而心乐之,四年而视我如人、视人如物,休休焉不知忧乐之所在。屋临大川,愚溪之水注然。因结茆茨[4]为亭,而愚溪之口,有群鸥日驯其下,名之曰玩鸥。客有过而问焉者,曰:“玩鸥之说闻之旧也,今子之鸥信可玩乎?”余曰:“我与物同见[5]于天地之间者,以形而我之知物,物之知我者,以心使吾心,有以胜物,则李广之石可使吾为虎。吾为物所胜,则乐令之弓亦能为蛇,是二者无情之木石也,徒以人心之故使之,若出于有情,如此,苟吾心反如木石而无所示焉,则鸥莫得而窥矣!何为而不可玩哉。”余少迁??狷介[6],自知于世无一相宜者,颇欲全生养性于麋鹿之群,以终其天年,而遂吾平生独往之志。盖漫仕二十余年,虽三仕三已而人不吾嫉也。无何,脱下泽之鞅[7],入承明之庐,佩会稽之章[8],则几微见于言面者矣!故近者聚而尤之,远者趋而和之。一斥而置之三千里之外,此正群鸥舞而不下之时也。吾于是杜门息交,朝饭一盂,夕饭一尊,日取古今人书数卷读之,怠则枕书而睡,睡起而日出矣!幸无疾病,则复饭饮读书如初,此外无一毫入于胃中。颓然不知田地之大,而环堵之隘也。庶几,所谓心如木石者,则鸥之驯也。固宜然俯而喙,仰而四顾,物之常情也!今鸥忘其常情,而与吾相从于此,固乐矣!安知他日无欲取鸥而玩之者哉!幸鸥无忽。客笑曰:“书之壁以告来者可乎?”余唯唯。绍兴丁卯正月记[10]。 【注释】 [1]谪居:被贬谪居住在(零陵)。 [2]僇人:罪人。 [3]凋瘵(zhài):凋弊,疾病。 [4]茆茨(mǎocí):茅草芦苇。 [5]见:同“现” [6]狷介:性情正直,不肯同流合污。 [7]下泽之鞅:职事的忙碌。 [8]承明之庐:侍臣值宿所居之屋,朝臣止息之所。 [9]会稽之章:会稽,秦制郡名。会稽之章,代从政的标志。 [10]绍兴:即“绍圣”,宋哲宗年号。 (赵新国注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