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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绩:灵岩寺呈锐公禅师 吕国康主编:《永州历代诗文选》 加入时间:2009/1/10 11:27:00 admin 点击:2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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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岩寺呈锐公禅师 唐绩[1] 【题解】 本诗为唐绩任鼎州通判时的政和年间(1111—1117)所作。通过描写出奇通幽、碧绿纯净的溪水和引用“桃花源”、“卧龙”之典故,颂扬灵岩寺主人的智慧和隐居安逸的生活。 一水穿岩走碧沙[2],沿溪樛木卧龙蛇[3]。 分明便是桃源路,不见溪头流落花[4]。 【注释】 [1]唐绩,字公懋,湖南零陵人。少年机警敏锐,好学而废寝忘食。时范祖禹谪永州,唐绩跟随范祖禹求问读书作文之法。后登元符庚辰(1100)进士,历潭州司户,迁衡山令,转鼎州通判。时有沅州瑶民造反,荆南帅刘亚夫檄书唐绩应援,而平定其叛乱。桃源县官吏粗暴强行均税法,民不堪命,相继混乱,参与冲突者多达数千人。提点刑狱孙定监,派遣唐绩以兵抓捕处以严刑,唐绩以温言慰劳父老乡亲,争斗者自行弃杖解散。随后唐绩擢福州通判。唐绩天资修洁,处事有方,待人以义。 [2]描写溪水出奇通幽,碧绿纯净。 [3]樛木:向下弯曲的树木。《诗·周南·樛木》:“南有樛木,葛藟絫之。”诗中祝颂君子安享福禄。卧龙蛇:卧龙之地。 [4]引用“桃花源”典故。 (雷运福注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