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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来旬:重修柳司马先生庙记
 
吕国康主编:《永州历代诗文选》  加入时间:2009/1/9 22:19:00  admin  点击:2316
 

重修柳司马先生庙记

 

曹来旬[1]

 

【题解】

柳子庙后厅碑林中,明朝正德八年(1513)的一方《重修柳司马先生庙记》碑刻,在明朝嘉靖元年(1522)以前就已经破损磨灭。480多年来一直不知作《记》者是谁,更不知《记》中的详细内容。现经过多方考察,深入研究,反复琢磨,广泛征求意见,才于近日将《重修柳司马先生庙记》碑文破译复原。碑刻为时任永州知府曹来旬作记,南京兵部郎中周卿篆额,永州府同知白思义书丹,通判张絅、袁栗、陈谟及推官吴达立碑。《庙记》以一问一答的独特体裁,记载了恢复柳子庙、重修扩修柳司马庙及其教化民众的详细情况。该碑文碑刻具有很高的文学价值和文物文史价值。

 

潇江之西,愚溪之北,先生之庙在焉。予莅永州,始进谒,庙下见一神与为伍。问:“何神?”方人曰:“为某神”。问:“何所取?”曰:“有威灵、能祸福於人。”问:“何所据?”乃曰:“巫妇主之,能降神[2]。”予慨且哂,命即迁其神,逐其妇[3]。继以庙制狭隘,追录遗址,已为顽民兼并过其半[4],乃正之法,俾悉归於旧。时复得前人碑文,读之,谓先生“庙久废,一旦假巫显灵,祈祷辄应,居人感之而重修焉”。予斥其说,遂伏碑[5]

因庙将敝,且弗制,特改修正庙三间,外厦称之[7];前大门三间,临路去溪水数步;后寝室三间,近庙约三丈;两旁庖库各二间;前门又客舍八间,其二给司庙者居,其六取赁值以供祀事[7];周围缭以崇垣,延百余丈,袤五十余步[8];环庙内外,平地壤、剔竹木,崭然皆一新也。又以先生居永时官为司马,直榜之曰“柳司马庙”。

事既闻,议者有曰:“灵神有祠而徙之,居民有庐而取之,前人有文而訾之,何好事自恣之若是也?[9]”予进而告之曰:“若知事与理乎?予为若言:‘夫先生,唐之名贤也。永贞间以事谪永州,因自放於山水之间,爱冉溪,货其尤绝者家焉,更名曰愚溪。则愚溪者先生之故居也,至今官不科租於民,可得而私之乎?先生为永人逐毕方、愬螭室,刚明正大之气可质诸鬼神而无疑也[10]。顾今昭明在天,宁屑与淫神以为伍?苟此神有灵,望先生将愧避不暇,亦宁帖然而安处乎[11]?且先生之文与昌黎并称⒆,其瑰玮奇特之体多出於居永之时⒇,而永之士类至今率能文、名为文献之邦者乃先生为之倡焉也,则先生之有功於永人非小,而永人之庙祀於先生也,实报本心耳!岂抑待假巫显灵而后感之乎?诚如若言,则予之过莫大也。若思之事与理,果何如也?’”议者闻予言,俛焉良久,愕然叹曰[12]:“有是哉,吾闻命矣[13]!”惭而退。用是记识诸石。

 

【注释】

[1]曹来旬:字伯良,河南郑州人,进士,历监察御史,为中宪大夫,独技风裁。明朝正德六年(1511)以武昌知府改任永州知府。其政事精明,丰采凛然。凡公廨祠宇无不修整,首兴学校,择迁校舍,俱有规模,以忤逆于朝廷权臣而离去。没有曹来旬当年的作为就没有延续至今的柳子庙。

[2]巫妇:指装神弄鬼替人祈祷的人。

[3]慨:愤慨。哂:讥笑、可笑。其神:指巫神。其妇:指巫妇。

[4]制:规模。遗址:指柳庙遗址。顽民:无赖之民、不顺服统治与管理的人。

[5]斥:斥责。伏:推倒、藏匿。

[6]敝:坏、这里是倒塌的意思。弗制:指不成庙宇规制。

[7]司庙者:管理柳庙的人。

[8]崇垣:围墙。延:长。袤:宽。

[9]灵神:这里指巫神。取:收回。訾:非议。自恣:放任、恣纵。

[10]柳宗元作有《逐毕方》文和《愬螭室》文。

[11]宁帖:平安舒帖。

[12]俛:“俯”的异体字。

[13]闻命:听命安排。

 

(雷运福注解)